小区公共车位(业主共有)不够,部分业主无限期续租,其他业主无法租赁
我小区有120个公共车位(业主共有,这点很清楚)共有200多户,由于现在买车业主多,除了前面的车主租了位后,后面的业主就租不到了,而且物业不愿得罪人让已经租了车位的业主无限期续租,就到到期了再租,到期了再租,像我们这样后买车的业主好几年也没办法租车位。法律上的共有变成部分上无限期使用,另外部分人永远无法使用。由于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现决定对物业提出诉讼,以侵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使用权为由向法院提出诉讼,请问官司胜算有多大?具体应如何打?费用大概多少?请律师与不请律师两种情况分开说) 希望律师能详细有针对性的解答,泛泛而谈的大概我也多少了解。
今天去法院咨询了下,我提出了要求抽签决定使用,法院的人说像这种主张共有产权使用方式的,法院不立案,我后来提出如果改变要求比如要求赔偿或者使用权能否立案,法院说你自己先咨询律师,提交证据再说。我在当时咨询了律师,大部分说法院不会管,想问问法院真能不立案?如何提出要求法院才会立案呢?
另外如果这样不能立案,打算拿到图纸确定车位共有后,告物业出租违法,车位为全体业主所有,物业收到租金违法
**花园A区是多层高层和别墅混搭区。自2010年开始,别墅区的业主私自将小区内公共的两个花园用高墙及铁栅栏围死分别划入自己的庭院。并且将小区主干道两侧的大树及休息椅子草坪花木也被别墅区的居民彻底毁掉划入自己的园子种菜,严重侵犯了其他业主的利益。这种情况已持续一年,物业也没有什么作为。此情况下我们是否可以拒
你好,物业规定,没缴纳物业费的业主,不能参加小区地面车位的抽签和租赁,不能享受地下车位租赁优惠政策。这种规定是否违法.谢谢
小区内公共场地(包括地上停车车位)既然是属于业主的,被私人租用或买卖合理吗?
小区公共场地,包括地上停车位,道路,绿地等,是业主公共活动和使用的设施,场所!若被私人租用,必将侵害他人利益!例如小区内停车位,其量有限,若被私人租用占有,必大大影响他人流转使用!大大影响车位使用效率!给他人生活使用带来极大不便!因此,小区内公共场地,设施等,应禁止租用或买卖!
我们小区二期工程未按合同办理房产证而且交付面积小了三个平方,接房时未验收合格,现在部分人要打官司而部分人不想出钱想等别人打赢了而自然获得赔偿,请问没有参与打官司的能不能自动获得赔偿?
广州君华香柏广场小区里的停车场车位价格太贵卖不出去,物管就无故封了1/3的车位,而且不允许办理月保,让没买车位选择临时停车的业主苦不堪言,看着有位也不能停,这有触犯法律吗?业主要怎么和物管谈判吗?
由于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很多问题没人管,现在车位120 业主200多,停车位远远不够,物业采取没车位不让进,而且车位被选买车的业主租了,而且有些还有两个车位,后面的业主多年来一直无法租公共车位,想通过打官司以物业为起诉对像要求车位限定期限,抽签出租,想问问打这各官司依据是什么,胜算有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