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 我是一位已经离职的员工,在离职之前与公司签订了一份保密协议书。 协议书内容如下: 为了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技术机密、商业机密等不受侵犯,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特签订以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企业的技术、商业机密;不得已任何形式拷贝、复制公司有关商业机密的材料和文件; 第二条 乙方提出因公司需要和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调离公司的、提出申请自愿离职的、由于其他原因被辞退的,自离开公司之日起,两年内不得从事与甲方相同或有竞争关系的工作; 第三条 如乙方泄漏甲方技术、商业机密,甲方将追究乙方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技术专利费用和其他经济损失),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究乙方刑事责任; 第四条 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应,双方必定严格遵守。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有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各位律师好: 我是一位已经离职的员工,在离职之前与公司签订了一份保密协议书。 协议书内容: 为了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技术机密、商业机密等不受侵犯,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特签订以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企业的技术、商业机密;不得已任何形式拷贝、复制公司有关商业机密的材料和文件; 第二条 乙方提出因公司需要和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调离公司的、提出申请自愿离职的、由于其他原因被辞退的,自离开公司之日起,两年内不得从事与甲方相同或有竞争关系的工作; 第三条 如乙方泄漏甲方技术、商业机密,甲方将追究乙方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技术专利费用和其他经济损失),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究乙方刑事责任; 第四条 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应,双方必定严格遵守。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有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第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我的问题是这样的,在保密协议书中规定的竞业禁止合理吗,而且没有提到任何补偿?并且我在离职之后没有签订竞业禁止协议,而离职之后也没有得到任何经济补偿。所以我想咨询一下,这种霸王条款合理吗?总觉得是单方面强制约束。因为我没有得到经济补偿,所以离职之后我能去同行公司工作,虽然工作类似,但是肯定不会泄露所谓的公司机密,因为我们就没啥机密。
进公司第一天公司强制签署保密协议和竞业协议,先做了一个星期要离职。签署的保密协议和竞业协议是否有效,或者说是否可以解除协议。公司不发这一个星期的工资的话,这两份协议是不是可以自动解除。
我在成都,想咨询一下我在职期间担任网络品牌推广员与公司签订了竞业禁止协议(不包含离职补偿条款)
我在成都,想咨询一下我在职期间担任网络品牌推广员与公司签订了竞业禁止协议(不包含离职补偿条款),后来几个月后又担任同行其他公司股东。公司随后开除了我并扣除我上个月工资,也没发离职后的竞业禁止补偿金,请问我可以继续从事相同行业吗?
我在苏州,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劳动协议的问题。感谢您百忙之中查看了我的咨询
我在苏州,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劳动协议的问题。感谢您百忙之中查看了我的咨询。 我是苏州的一名学生,我今年大二了,本来想暑假找一份兼职做做的,现在由于家里那边帮我联系好了上海医院手术的专家,暑假就做不了兼职了,所以我想要回我所交的钱。您能帮帮我吗? 经同学的介绍,去了一家叫皇家永利的咖啡厅面试人事
我在南通,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实习期实习协议的问题,我是一名3+2的学生学制总共5年
我在南通,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实习期实习协议的问题,我是一名3+2的学生学制总共5年,四年已经过了,还有一年的实习,3年的中技毕业证已经拿到了,高技的毕业证还有一年才拿到,用人单位和我签了一年的实习协议,说要等拿到高技毕业证之后才可以转正!请问这合同有效吗?我已经拿到了中技毕业证的
我09年和公司签订了一年的合同,其中期限后面写着双方如无异议,合同时间自动续延,这份合同是否无效?现在我要离职,是否可以拒签公司的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协议?望各位大师指点,其中由于工作疏忽,还要求我赔偿?是否可以拒绝?
您好,我是一名外贸业务员,在公司的时候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辞职时公司要求我签了协议,大概内容是:本人不经过公司允许,不得登陆公司相关聊天工具,不得泄露客户资源。 我签了名字。 如果我辞职出来后自己创业,做同样的产品,然后以自己公司的名义联系原公司客户,这样是不是违法呢?所签的协议是属于保密协议吗? 因为上
我在职期间签订了《员工保密及竞业禁止协议书》,协议中出了相关的保密义务和范围等,其中规定:“乙方离职后承担竞业禁止义务的期限为自离职之日起三年;甲方同意向其支付竞业禁止补偿费,费用支付方式如下:自签订此协议起,公司每月发放工资时,同时支付保密费及竞业禁止补偿费1500元/月。” 但并没有注明离职后的补偿
我与原公司签订了“竞业禁止协议”离职后两年不得从事原行业,补偿金发放了一年后,现原公司已经停发了3个月的补偿金,请问此协议是否失去法律效益,我是否可以从事原行业?是否我必须发函说明解除协议才算失效?如果我直接从事原行业是否可以不受限制?
各位律师好: 我现在已经处于离职状态,但在离职之前与公司签订了一份保密协议书,并且离职之后没有签竞业禁止协议。保密协议书中规定自离职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到与该公司性质相同或者有竞争关系的公司中工作,但是协议中并没有提到任何补偿措施,而我离职之后也并没有得到任何补偿,所以我咨询一下,这种霸王条款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