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从2008年3月17日承租了一间大厅从事合法的商业经营,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上面写到:乙方下年是否继续租赁此大厅应该提前2个月通知甲方。但是我在2009年1月17日时跟甲方通电话准备确定我下年继续承租此大厅时,甲方却跟我说此大厅他已经高价承租给别人了,并且别人已经交了定金并签订了合同,而且如果房主到期交不出房子要向第三人赔偿3万元违约金。但是这样就把我给害了。必竟我的投入很大,在没有经过我的允许的情况下跟别人签订了合同,如果叫我搬出会对我直接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 所以我想咨询一下,我有没有权利在与邻前左右的房屋租金随行就事的情况下拒绝搬出此大厅并继续租赁。还有,我应该怎么办?我应该用什么法律程序来维护一下我个人的利益?
我和朋友从别人手中租过来一个店经营,约定我俩各出资25万。现在我们向出租方付了首款20万,并与出租方约定等款项全部付清之后到工商办理过户登记。但是在经营过程中我和合伙人发生纠纷,我想退出合伙或者是把店转让给第三方,我已经找好了第三方,我可以吗?
我和一个物业公司签订合同在他管辖的楼宇内安装广告栏宣传,然后给他一定的费用,但是有一天他把我的广告栏都拆了,我就向法院起诉,但是现在法院还没有判决,他就把我的广告架安装回去自己赚钱,那我可以怎么做啊?
案发于2006年1月25日北京时间16点25分,一辆粤T*****丰田小车行驶至中山市小榄镇某工业区时被一辆粤JB****墨绿色日产小车碰撞,事故发生后该粤JB****的墨绿色日产小车肇事后逃逸;事故发生后,受害人同时向所属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事故被撞车辆被扣到2006年3月份,交警部门以粤T*****小车避险不当为由付有全部责任。同年3月
我爸承租了三间公房,不久前去世,承租人仍然是我爸,我们兄弟,兄妹 三人写了一个协议,现在房子暂时由哥俩一人一间半的住,如果将来拆迁,有妹妹三间房三分之一的拆迁款。现在哥哥反悔,想把协议条撤销以我哥哥的孩子为由(哥哥的孩子的户口在里面)没有通过孩子的意见,哥哥说我们三人无权处分这个房子的拆迁款。请问法
2006年因单位改制,把单位所在在卖给了开发商,当时开发商和政府承诺为改制单位的职工每人一套70平米的房子为补偿,因为单位改制后单位就不存在了,也就是说单位的职工就无业了,我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与开发商签定了购房合同,并交了部分购房款。可是等到了合同约定的交钥匙的时间,房子被开发商高价卖给了另外购房户。我该
律师们您们好!有个问题需要帮忙,我在家楼下有个门面房,在2010年4月27日和两个合伙的人签订了合同,他们是用来零售食品和卖早餐的,期限是三年,在前几天其中一个人在店里和外面的人发生矛盾,被一群人殴打了,现在他说要退门面房,不在这里做了,至今还没一个月。合同上写了条例为:第十一条、门面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
本人1993年与单位签订一份自谋职业合同书,为期两年。内容是: 1、自谋职业期间,本人的养老保险金由单位承担缴纳。 2、自谋职业可一次性向单位领取无息贷款现金五千元,若本人不愿领取现金五千,单位可发给本人每月生活费65元。 3、自谋职业期间,此合同与新的政策规定有抵触相违背,应按照国家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