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老房子为3间,弟兄3个每人一间,20年前房屋作了书面转让给另一没有产权的同胞兄弟,协议内容是3个人的产权全部转让,由他们的父亲起草并见证,其中有产权的两人签字,另一有产权的在外当兵,不知情且没有签字,那么,这份转让协议是否有效?是完全没效,还是签字的两个人的转让算有效?没签字的兄弟的转让是否有效?
现在一份上海市房屋土地征收补偿协议中,A公司(甲方)写的是征收方,B公司(就是专门的拆迁公司)是A公司的委托实施方,协议上写着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协议上有甲方盖章处,乙方签字处,A公司的委托实施公司盖章处,现在被征收方(乙方)已经签字,A公司的委托实施公司也在委托实施公司盖章处盖了章,但甲方未盖章,
婚前男方父母出资付房首付50万,婚后女方父母出资30万付尾款,现男方给女方写协议,如有离婚情况房产按出资比例分配,是否有效,协议是否还要有双方父母签名,是否还得去公证
乙方由两家单位构成,一家为旅行社营业部,一家是俱乐部。但俱乐部不是实体公司,签字盖章处也没有俱乐部的公章。在协议文件中也没有关于甲方与俱乐部的责任,义务的任何条款,也没有关于旅行社营业部和俱乐部之间的任何责任,义务方面的条款。这样的一份协议是有效的协议吗?
我与合伙人合资开公司,公司租用房的租房协议上只写了合伙人的名字,现在合伙人退伙离开,我想与房东协商,并把两份租房协议上合伙人的名字及身份证涂改成我的就行,不知道这样改后是否合法有效?假如能改要不要合伙人也在场参与?求解!
本人在今年六月份与某个房产中介联系买房事宜,结果中介直接上门来后拿出一张看房协议让我在上面写上姓名和电话号码,说是公司规定证明业务员出来工作了,于是我在抬头处写上了号码和姓名,协议中间预留几行空白,以及后面的条款都没来得及看中介公司人员就收起来了。后来去看了房子,但是因为价格和其他原因没有成交。时隔
丈夫与妻子签订协议。如有下一次婚外恋的话,丈夫无条件把全部财产划给女方,孩子也无条件划给女方,没有探视权。请问这样公证处会接纳协议吗?请仔细回答,谢谢!
家里有间老房子(农村集体土地),二十多年前在我爷爷的见证下转让给我爸的同胞兄弟,当时我爸和我妈已结婚已近十年,而此份协议的签定我妈妈完全不知情,协议上也没有我母亲的签字只有我父亲的签字,想请问一下,此份协议是否成立?
家里有间老房子(农村集体土地),二十多年前在我爷爷的见证下转让给我爸的同胞兄弟,当时我爸和我妈已结婚已近十年,而此份协议的签定我妈妈完全不知情,协议上也没有我母亲的签字只有我父亲的签字,想请问一下,此份协议是否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