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民企工作。公司天天加班,有的时候加班时间比上班时间都长。没有加班费,没有窜休,完全的无偿劳动,不知道我该怎么和公司讨说法,如果要起诉公司,那些证据会被采纳。
什么证据可以被采纳呢?公司从来不出具书面的加班证明,一起加班的同事之间的人证算么?
请问:我工作的公司每天早晨上班要求按点打卡,如果迟到就要扣工资,但是下班打卡因工作原因造成的晚打卡一般多长时间算是加班?加班费怎么计算?如果他扣我早晨上班迟到我是不是应该下班晚走也可以找公司正当要加班费?谢谢!
请问:我工作的公司每天早晨上班要求按点打卡,如果迟到就要扣工资,但是下班打卡因工作原因造成的晚打卡一般多长时间算是加班?加班费怎么计算?如果他扣我早晨上班迟到我是不是应该下班晚走也可以找公司正当要加班费?谢谢!
辞职之后不给拖欠的工资,在该公司工作的时候也没有签劳动合同,也没有给上保险,周六日加班也没有加班费
我能连同工资还有加班费其他补偿费一起要回来吗?
2010年5月办理了离职手续,在人事也办理了工资结算清单(包括4月工资,5月工资,加班费),但是到现在公司连4月份工资都还没给,公司的财务说,4月的工资是算在结算里面,所以到时候一期发。但是到现在还没给。 情况如下:1.加班费是离职时候把以前的加班时间一起算的,加班时间原部门经理已经签字认可; 2.公司
公司在注册期间(获得营业执照前)就聘用人员,并安排加班,劳动者能主张加班费吗?有什么法律条文可参考?万分紧急(7月9日下午就开庭)!万分感谢!
我是深圳南玻集团一名员工,今年7月12日,公司公布,将我们六月份的加班费扣除30%,用于以后换休或者顶替学习培训时间!未得员工同意擅自扣除员工薪金,未免太草率!另外一般是事前应该告知扣除加班费适宜,但是公司等到七月份才发布公告,扣除六月份的工资,而且员工并不同意公司换休或者顶替学习培训的做法,这是在变相剥
我在公司工作有6个月以上,有劳动合同。从1月份到7月份总共加班17天,公司原来承诺按劳动法规定200%支付给员工,但是一直都不发。7月份突然宣布加班的天数只可以用来倒休使用,我提出来公司存在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应该支付我加班工资。公司经理找我谈话,说大家都像你这样公司得赔出去多少钱?你要是想要钱公司可以给你,但是
我在2004年加入现在的公司,在2007年8月份升职为该公司一部门生产主管,从那时起公司就没有按照我的工资底薪支付我加班费,而是按照公司的规定周末加班支付12元津贴,平日加班2小时以上支付25元津贴,我前段时间去咨询公司这个问题,公司告诉我这是包薪制,本来包薪制是没有加班费的,公司还额外支付了每小时12元,所以这个
老师,您好!本人想咨询一下关于公司未付加班费的问题,由于本人所在公司经营较不正规,所以没有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公司规定每天上班时间为9:00——17:00,但本人经常平时工作到很晚,且周六日仍然加班,公司对此未支付任何的加班费,请问我如何才能捍卫自己的权益?谢谢!
2005年五月至2008年六月每天上9个小时,每月休息4天。2008年六月至2010年六月每天上8个小时,每月休息4天。(在商场上班,分早晚班,都是上9个小时),08年一月以后有上班排班表可以作证,08年以前的就只有人证了。怎样递交劳动申诉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