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商贸公司里上班,公司在商场里有柜台,我是那里的售货员,就是在春节期间有一天顾客特别多,我们柜台丢了一件衣服“当天上班的只有三个售货员”,公司让我们三个人赔钱,我想问问我还是在实习期间我有责任去赔钱吗?法律有这样的规定吗?公司有权利要求我们赔偿吗?我如何维护我的权利?请从事法律方面的专家帮帮忙!!!
我在商场柜台上班,当天我们柜台只有两名售货员当班,结果丢了一件衣服,发现后马上我们报了警,现在公司要求我们赔偿,请问我们应该按照原价赔偿还是应该赔偿一部分,我们月工资还不到3千,但那衣服是4万多。
我们店里在上个月丢了一件11800的皮衣,我们现在一共四个人上班,都是新来的,和原来的老员工也没交接,公司说货品都对我们就没盘点,等到干了半个月后盘点才发现丢了一件一万多的皮衣,当时我们都说我们来时就没有,所以不赔,但是经理也说不用我们赔,我们才又干的,可是等我们干到两个月的时候就说让我们赔,我们问原来
杨律师:您好! 我是浙江伊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一名文案策划专员,主要负责集团内刊《伊美汇》的采编工作。2010年10月8日到公司报到,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后,工资3000元/月,并签订劳动合同。2011年7月26日,本人合同期限还没有到。公司就以工作不合适为由辞退我。请问像我这种情况,该如何计算经济赔偿,得到单位给我应有
我是浙江一家企业的一名文案策划专员,主要负责集团内刊的采编工作。2010年10月8日到公司报到,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合格后,并签订一年劳动合同。2011年7月26日,本人合同期限还没有到。公司就以工作不合适为由辞退我。请问像我这种情况,该如何计算经济赔偿,得到单位给我应有的经济赔偿。谢谢!山川
我是浙江义乌一家企业的一名文案策划专员。2010年10月8日到公司报到,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合格转正后,于2010年12月中旬签订一年的劳动合同。2011年7月26日,本人合同期限还没有到。公司就以工作不合适为由辞退我。请问像我这种情况,该得到什么样的经济赔偿与补偿,谢谢!王先生。
一打火机厂失火,一女员工重伤至死亡。该女40岁左右,家有两80岁老人,两小孩大的15岁小的6岁,由政府赔偿,能赔多少费用?
私人公司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合同和书面合同,(应聘当时只收了1份身份证复印件和1寸免冠照片),今天店里丢失手机一部 价值4999 事情起因是这样的: 顾客在店里维修的手机,顾客给老员工打电话说要下载东西 先下载好了 等下午来拿手机,然后店里的老员工就从机柜把手机拿到前台说让我帮忙下载,然后就放在前台下载,当时大家
我从2008.7.26签订的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现在公司以工作态度不好的名义要开除,完后给一个月的工资说是补偿,这样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