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我朋友以前在同一公司任职后来我们相继辞职了就在不就前我朋友叫我去帮忙原来公司客户的系统升级(利用公司的软件漏洞)我朋友收取了客户费用(费用由我朋友给客户报价的)并且分了一些给我。请我这种情况我朋友属于职务侵权吗?这种我有什么责任没有?
08年购了一套一楼私人修建的一个40多个平方车库,后方留有3个采光通风窗户(车库没有房产证,同时至今整栋楼也还没办到房产证),现二楼的住户也在我3个窗户外已浇水泥,准备修建房屋(这人也就是曾经的这块地的户主,也是跟另一人合伙开发,购买这车库在另一个合伙人手里买的),遮挡了我这采光的所有光线,当然我不同意修
我在现在的工作岗位做的很吃力,老板和甲方包括我的工作搭档三方面的沟通很不一致,老板有一个劲的护着我的搭档(跟他好几年了),就在端午放假前我和搭当因为工作上的分歧产生了争执,我把憋了很久的的怨气一股脑的发泄出来了,把钥匙一扔就离开了办公室,然后到了第三天有员工打电话跟我说,说他们把我的抽屉及更衣柜的锁
是否可以属于职务侵占?报案是在公司合同所在地还是在业务人员所在地啊?
现公司有一业务公司发现其不能尽心尽职工作,去其管辖区域门店都不认识我公司这个业务员,故公司予以解聘,可他要求公司赔偿,后来公司又核实了他之前的活动费用近20000元,到店里无法确定是否真用到门店了,公司觉得这部分钱属于其私吞了,这是否可以到公安部门报案查下这些钱的真实去向?还有报案是在公司签订合同所在地
是这样的,我是一家轴承公司的业务员。因为在外面做私单被老板发现。故将我开除。逼我签下自愿放弃工资以及提成的手续。之后由于有一个客户欠我公司5710元货款。他没有打到我公司账户,而是直接转到我手上。过了半个月,我还给公司,公司不收。因为我之前做业务员时还有一万八千元货款的没有回来。属于对方公司跟我们公司之
我们团队在湖北出差,周末现场经理组织了一次团体旅游,(是否向公司申请我不知道)现场经理去租车公司租了车子并签署了租车合同,租车合同上面签有现场经理及公司名称,在加油发票上面现场经理开发票也开了公司的名称。我们一行人总共有4个人有驾驶证,但是有三个有驾驶证的同事打牌玩了通宵,所以车辆在返程时由我来驾驶
同事在外地出差,周末期间现场经理以公司的名义组织了一次旅游,车辆是我驾驶的,在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交警判我方全责,由于当时要抢救伤者,处理这次事故我将近花了30万,事发后公司领导曾口头承诺会给经济补偿,现在伤者已经上诉,我找公司商量来解决这件事情,公司现在张口否认曾经对我的承诺,因为是口头上面的承诺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