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做文职工作的,主要工作为:合同、报价,工资1800元/月。在职三年,公司没有跟我签劳动协议,也没有给我交保险、更不谈保密协议,在第三年的下半年经朋友介绍,帮一家同一行业刚刚起步的公司用业余时间私下里做一些报价或合同,偶尔有一些比较急的合同和报价,我就在上班时间给做了,半年下来也不足10次,合同总金额加起来不足3万元。后来被这家公司老板知道了我在上班时间给他人做事,非常恼火,之后我离开了这家公司,去了另外一家同一行业的公司上班,在此同时,原公司老板更是不依不饶,制造了很多损害我名誉的绯闻,说一定要把我和另外一家公司告上法庭。 请问:我会触犯法律吗?
我们要准备什么材料,因为现在怀孕不到3个月还不是很稳定,所以不想因为这些事影响到身体,想咨询一下各位要怎么办那?手里要有什么证据哪? 因为现在宝宝不是很稳定,我想过段时间准备起诉他,现在准备证据,有没有问题啊?
员工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员工为公司利益触犯法律,公司直接与其直接解除合同!公司这样的做法
员工因在工作期间,为公司利益与其他公司发生冲突,被公安机关逮捕,其公司在此期间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这样的做法公司有触犯劳动法吗? 员工被拘留期间,公司和其家人签订了赔偿金额,其本人拒签,而其女友与公司签订了赔偿合同,没有当事人的委托书!这样的情况,公司和其女友所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试工了3个多月想要试工证明,但公司以不是在职员工拒接 不合法的话,是依据《合同法》的那几条
08年4月进入公司13年7月辞职,辞职理由是公司拖欠工资,在职期间的社保直到12年7月才开始交的,请问社保可以要求补交吗,与公司协商不成我是否有别的途径维权,还有我可不可以要求工龄工资的补偿
我现在是一名在职孕妇,但公司突然今天把我社保停了,缴纳到7月份为止,我申请仲裁,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这个理由是否成立,是否可以要到经济赔偿金
因为上班期间带手机,触犯公司规定,被罚款100元和没收手机1星期。请问这样合理吗?
今天早上,11点00分的时候,突然间手机的闹铃响起来了。我自己吓了一跳。急急忙忙的跑出营业区,关掉手机后把手机放进储物柜。就立即回到我的工作岗位。 当我回到岗位时,上司说要罚款100元和没收手机1星期。晚上下班的时候,还给了我一张处罚单。让我签字。当时我有犹豫了一下。为了避免影响别的同事下班。我就在员工签名
公司一年之后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并在怀孕期间辞退员工。在职期间拖欠工资。
小孙在公司一年之后签订的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签合同缴纳保险的三个月后在怀孕期间被辞退。当时公司经济状况拖欠工资,但在离职时已结清。小孙已经向申请劳动仲裁了,公司该怎么赔偿呢?
来我厂装货驾驶员在给我方装货时,自己跌倒腿部受伤,轻伤,驾驶员家属带人堵公司门口,造成本公司无法正常经营,造成严重损失,请问驾驶员家属堵门,扰乱公司秩序,有没有触犯法律?
本人4月份提交辞职报告,之后以自己的名义开始联系公司现有的客户并做业务,7月份离开的公司。现公司欲起诉说在公司期间联系公司客户属违法,请问该行为算违法吗? 另外也只是联系了公司的一个客户,并且该客户在公司期间一年才下了一个订单。从我联系之后到现在为止该客户一笔业务也没有做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