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近期定购了一套单位的房子,房东包证,由于是单位的房子,各种税可能高点,这样房东为了节省办证费用把评估价格压低了,导致我无法贷到足够的款,我应该怎么办?(房东讲他包证就是把房产证和土地证给我,贷款的事他不管,可一开始我已经跟他说好我需要公积金贷款的)
我在5月30号在中介跟卖方签订了一个购房合同,房子总价50万,首付30万,我是贷款的,所以合同上写着剩余20万在6月15日前付清。结果由于第一次的评估单,银行不接受导致银行放款日期晚了一个月。现在卖方要求赔偿违约金,我觉得自己很无辜,一直都积极配合工作。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 以下是合同内容: 第五条 乙方逾期
我在5月30号在中介跟卖方签订了一个购房合同,房子总价50万,首付30万,我是贷款的,所以合同上写着剩余20万在6月15日前付清。结果由于第一次的评估单,银行不接受导致银行放款日期晚了一个月。现在卖方要求赔偿违约金,我觉得自己很无辜,一直都积极配合工作。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 以下是合同内容: 第五条 乙方逾期
最近我买了套二手房,签合同之前我就说过,房子必须是没有营业税的,要是有营业说我就不要,中介方给我拍胸脯保证说这套房子是没有营业税的,由于相信了中介方的承诺,我签了合同,结果过户的时候才知道这房子是有营业税的,因为当时我没有在意,中介方已经把营业税的支付方写成了我的名字,但是我签合同的时候是同事和我一
律师您好! 我于4月16日与卖家在中介签订37W的购买二手房合同,已付定金5W和7400中介费。合同中中介要求我们6月15日办理银行贷款,并按照卖方的要求(他们家有按户口在政策性借读的学生,9月1日学校审查)所以9月1日才能办理过户,这个中间是否要担风险?因本人是个法盲,所以在这里请教啦~
你好律师: 急切咨询一下,就是03年我父母在安阳某小区买了一套二手房,作为我结婚用房,当时买卖双方通过中介商谈好价格后,以当时的市场价付清了房款,但因某种原因,房产证未过户(名字还是人家的),之后几年我们一直找他要求过户,他一直找理由推托,直到今年的10月份的时候,我们又按他的要求补交给他5500元钱(说是
事情是这样的:去年10月通过中介将房子卖给了现在的下家,根据合同2010年1月30号交房,2010年1月31日下家付清2万元的尾款。 前期一切还算顺利,过了户。并于1月29日将房子交给下家(因没有经验,因此交房过程中介没有参与,也没有验收单,只是将房子和钥匙给了下家,周围很多邻居可以证明)。 但尾款于2月2日才收(拖延了2
我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中介告诉我二手房贷款必须经过担保公司,不能直接从银行贷款,我听信中介于昨天跟担保公司办理了贷款手续,并支付各项费用近6000元,但今天听同事介绍,二手房贷款不用通过担保公司,可直接找银行,也就是说我的6000元手续费属于多出了,请问我现在有没有办法反悔?
当时双方商定为31万,卖方为少上点税和买方商量将合同定为25万。当时就资金监管了25万,一切过户手续结束后(房产证过户结束后)买方取出了25万,卖方事后补交了6万元余款。这6万元算是非法占有多付房款吗?卖方有权利再以非法占有多付房款要回吗? 那这6万块卖方是否能够要回?
买了套二手房,签了合同。当时房主已经把房租出去了,我们约定房主马上毁约,损失由房主付,房主答应了并且一起签署的合同是将不带租约的房子卖给我。 结果现在房主拖着不与租户违约,房租收了一个多月,让我方造成很大损失。如果按照法律流程解决,我方将起诉房主提供虚假信息,取证房子已经租出去了,如何取证?是直接去
1:房东与08年和二手房东签约,合同中二手房东要以8000元一个月交租费,押金则是2万元。依开始二手房东第一个月便欠下房东800元的费用,后二手房东以金融风暴的生意不好为由,每个月都欠房东1500-3000多元。一直至今一共欠49020元,期间二手房东和房东在电话中有口头协议,房东明白二手房东的困境,房东出于人情、同情,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