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两同事上夜班打了瞌睡被各罚款50元,一同事上班迟到20分钟罚50元,一同事夜班忘记锁门,而刚巧门因为刮风出现焊接点开裂[无其他付面损失},被罚30元,连带两上早班的也被罚各20元,{理由是都未能发现问题上报],这现象怎么去解决好/
公司处于某种目的,招聘的员工全部为应届毕业生。法人代表也非老板本人,而是公司员工。不签合同,员工没有任何福利和保障。 请问想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应该怎么做?可以向什么部门举报?需要哪些材料和证据?
劳动者维权申诉,急需法律援助,请大家帮忙。谢谢! 急,急,急!
我朋友是一名财务人员,她是06年6月正式进入某公司担任财务工作的。但当时其公司不肯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有帮员工购买社保,但购买社保不是按实际工资购买的,是按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购买的。其公司经常通宵加班,但不支付员工加班费,也不给员工打卡,把打卡钟锁起来,所以员工只有一天8小时的打卡记录。而且那公司也不
去年8月进公司,中途12月签订合同(没有发到手)到现在准备离职,月出勤28天才能够拿到基本工资,加班工资5块每小时,一年一签的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我该怎样维权??? 公司这样做是否违反劳动法?请您在百忙之中抽空帮我解答一下! 首先谢谢蒋律师在百忙之中给我的回复!我想请教下这家公司具体是违反了劳动法的那一
各位律师请帮帮我,面对这样无耻的企业,我们劳动者该怎么维权。
我曾经在一家民营企业担任保安一职,该企业里加上我一共有三名保安,我们三人是每人每天八小时上班制度,在此之间从未休过任何形式的双休日和法定节日(注:法定节日按每天给我们补助50元为加班补助),而且,该单位从未付给我任何形式的双休日加班费。因此在今年6月我辞职后,以“申请单位补发双休日加班费”为理由申请了
我在杭州一家教育咨询公司签订合同上班后,公司以人事不好管委托杭州一家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宁波分公司和我们重新签了劳动合同在教育咨询公司任授课老师继续上班,合同劳动报酬第1条约定月基本工资1300,第5条约定:如乙方在工作中失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根据损失情况,扣发乙方当月的部分或全部奖金(课时费2700,教学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没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工作了一年多的时间,劳动者想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的工资,不知应该从何时算起?劳动者还想继续留在该用人单位工作下去,所以也不想因此事与单位发生纠纷,所以想请问一下各位专业人事有什么好的解决方法。
我是10年4月2号到广州一家民营公司上班的,四月份为试用期,五月份我叫公司买社保,公司说时间过了只能等6月份,结果公司6月份才给我买,请问4月份跟5月份的能否叫公司给我补偿?
请问,要是公司未给我们买住房公积金,未足额给我们买社保的话,我们能否终止合约?????我是10年4月2号到广州一家民营公司上班的,四月份为试用期,五月份我叫公司买社保,公司说时间过了只能等6月份,结果公司6月份才给我买,这样算不算是未足额给员工购买社保??
我朋友在一家酒店工作了1个月,未签订任何劳动合同,现在不想做了,提出了辞职,公司说:我们当你是正式的员工,那一个月是试用期,所以帮你交了五金。并且不愿意发这1个月的工资,而且还让我朋友赔偿五金的费用。。。不知道您可以给我点建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