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27日公司要求与我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合同是11年4月30日才到期,同时公司出示一份“离职协议”让我在上面签字,上面写明的经济赔偿条件,我个人认为公司主动要求与我终止合同我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的待遇,但是经过询问公司告知我享受不了该待遇,因为在天津地区来讲,我和公司是协议好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请问公司这样答复我合法吗?我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给予我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
经过公司与社保沟通以后公司给予我上述答复,我已查询天津市关于失业保险的条例,其中并未说明此点,那里面的条件我全都符合,他们为何这样告诉我?
我们公司是合同制,我们交五险一金,我想知道假如我要是辞职是话是不是不能领取失业金救助,是不是必须是公司解体或公司开除才能领取,但是现在的企业都不辞退员工,而是把他掉到不好的岗位让其自己离职。请帮忙解答,谢谢
我的房子已经办理入住,但是长期闲置,请问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规定,是否可以不交,或打折交款?最好能举例出天津地区相关的法律条文,或例子!如果我和物业达成协议一年少交几个月的物业费,是否具有法律效应,谢谢!
1:2003年到2007.12公司一直没有给我缴纳社保,也没有签丁劳动合同. 2:2008年1月至2008年12月签丁了劳动合同.缴纳了社保. 3:2009年1月至2009年11月,没有续签劳动合同. 前些天我发了EMS给我公司,因公司没有续签劳动合同和没有缴纳2003年到2007.12社保为由,主动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承担责任. 我私下问了一下我
单位在2009年12月31日与我解除了劳动关系,但失业金由于单位原因没有办理成功。我可以向单位索赔失业金和社会保险吗?档案现在还在单位手中,始终没有办理退工,会不会影响我的索赔金额。有没有哪一条法律条文规定可以借鉴。
1.已经工作2年,还有1年合同到期,公司提出解约,合同上写明规定公司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可是公司在工作两年期间都没有缴纳失业金,那么这种情况,我方是否可以提出在解约前公司要支付这两年应缴纳的失业金 2,关于国家法定节日加班费,公司从合同有效的第二年才支付,那么现在解约前是否可以
我在2000年到2006年12月底都是在电信上班,养老保险也交到了06年底,07年1月的工资他们还发给,2007年1月31日后电信不再给续签合同,不给续签就是辞退了不给去上班了,电信公司是否有经济补偿和每月发放失业金的义务?我看到有的同事前几个月也是被辞退了,电信公司就主动的赔偿了他们,我们当年为什么没有给办理?是否当年
本人在海南工作八年左右,期间一直有交纳五项社保,包括生育险,现本人正在失业中,在按规定程序领取失业金中,在失业还在领取失业金中本人怀孕了,并且预产期也在领取失业金中,请问这种情况下生育能否报销生育医疗费? 因本人失业期间,本人是不能交纳生育保险的,故停交了生育险,但本人一直有个人续交医疗保险的
最后一次和公司签订全同是2007.11-2010.11。2010年5月公司和我解除合同。我个人是1998年开始缴失业金的(工资表为据),而公司08年给社保缴失业金,倒致我只能领6个月的失业金(每月618元)。经与原单们协商,补给我18个月的失业金:18*516-31*80=7600元。原单位是按每月516元补的,扣除工作月份(31个月)每个月80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