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浙江宁波,我们公司是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我转正时候是2012
我在浙江宁波,我们公司是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我转正时候是2012.8.7,请问,公司该什么时间给我缴纳住房公积金,具体几月开始交?谢谢。
我们公司在北京,公司面试时如果谈月薪为3500,那么在劳动合同里只将月薪写为1000,其余的定位报销额度,每月用相同额度的发票去领工资。但是公司现在已经拖欠工资很久了,我想知道如果我去劳动仲裁投诉的话,我是否能要回全额工资呢? 每月发的是现金,没有工资条,只有在oa系统中的一条信息,写明了基本工资,和报销额度
公司可否因经常迟到辞退员工不赔偿,住房公积金不缴纳可否采取何法律途径追回?
已于2011签订劳动合同年限三年,工资发放方式(现金,财务那签名无任何可证明收据)合同上工资1280(与实际到手工资不符合,实际到手高),考勤方式(打卡,公司人事保管个人无法拿取),加班(公休日,法定假日均有)今年5.1开始有调休但规定三个小时起调,三个月清零(开会时说无来往正式邮件通知),去年-5.1之间所有加
你好!请问缴纳住房公积金是按员工个人的工资标准缴,还是按最低工资标准(1500)缴? 可以详细解答吗?谢谢! 公司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是和员工签订合同开始缴纳还是等过了3个月试用期后再缴纳?
我于9月9号离职,公司现向我追回九月份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费用,合法吗?
我在一家外企工作28个月,并于今年九月九号离职,今天公司联系我,意欲追回九月份为我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费用。这样是合法的吗?另外,这个月的九天在职期间,我休了3天年假,两天正常休息,工作4天。公司只支付我7天的底薪,和4天的饭费补贴。这样是合法的吗?年假不享受饭费补贴,公司这样的说法合法吗?
公司给我解除劳动合同要给我补偿,我的工资该如何计算?公司缴纳的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医保、失业险算不算工资?谢谢! 在哪部法律里的解释?谢谢!
我的公司目前有这些做法让我觉得不合法: 1.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不交五险一金。 2.正式合同是1年,试用期有3个月超出了劳动法的规定。 3.公司以“我们公司是小公司”不帮员工缴纳公积金。 4.转正后不管工资多高公司都只以2000的工资基数为员工交社保是否违法? 5.公司压半个月工资,没有事先通知我也没有留收据之类的
1.我们公司除了一级经理以上缴纳住房公积金外,其他人员均不缴纳公积金。公司是否有义务为员工缴纳公积金? 2.当初签署劳动合同时,在劳动合同中并没有明确写出待遇薪酬等问题,是否有违劳动法。 3.五一,十一等国家法定假期,公司通常只放一天假期,加班没有加班费。如果基本工资为1500元,绩效工资为700,那加班费因如
旧公司7月15号离职的,8月8号新公司跟我说8月10号要给我缴纳公积金,之后就不能补交,但是由于旧公司没有给减员 没办法交,打电话去旧公司,那边说要等到每个月的10号才能统一减员,导致我8月份的公积金没办法缴纳。这个问题要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