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琐事被对方捅了一刀,报案后当事人逃跑了,经法医鉴定为重伤九级伤残,公安机关立案后已实行网上追逃。对方父母要求私下赔偿后再叫当事人回来自首,并要本人签订谅解书。其间本人医药费花了10万,加上各种赔偿如:伤残赔偿金、误工费、住院补助、护理费等大概需12万元,总共22万元。但对方父母说只有能力赔偿13万元,本人不同意,对方父母说再多的话只有不赔偿让其子去坐牢。(其子年满20岁,男性,未婚,无房,独生子),请问怎么办,是我让步同意只赔偿13万并签订谅解书,还是等抓到当事人后刑事判决时提起民事诉讼。 请详细分析后解答,谢谢!!
公安机关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人身伤害治安案件,无责的受害方向法院提起人身伤害赔偿时,除了向法院提交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相关的票据外,是否还要重新举证、认定行为责任?请前辈指教。
雇主张某的建筑队承包了房主李某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期间,因楼板存在产品质量问题,导致三块断裂后坍塌,造成正在从事雇佣活动的雇员王某摔砸而死。楼板系赵某预制厂生产由房主李某购买。请问:房主李某、雇主张某、预制厂赵某如何但责?分别承担多大比例的责任?
甲乙是上下楼相邻关系,甲户是楼里有名的恶霸。 某日因某事甲打乙,乙的证据:110报警记录单、验伤单、民警叫乙自己拍的照片几张、(事发时有邻居看得一清二楚,但邻居怕多事,笔录上邻居虽然没说不知道此事,但只说没看清.所以民警说他不能有所为,让乙去法院告甲)。 在法院甲不承认打过乙,甲看到邻居的证词后,还倒过来说
当事人89岁有生活自理能力。08年9月,因弄口道路施工,路面铺设未完成,马路中间地面窖井盖高出地面3cm,且当时未设任何安全警示标志和措施,当事人在穿越马路过程中被井圈绊倒造成大腿骨骨折,后送医院动手术治疗。08年10月出院后一直瘫痪在床未能痊愈,09年1月在家中死亡。 当事人无亲生子女,配偶、父母及兄弟姐妹也
打架造成的人身伤害案件是双方都有责任,还是造成伤害的一方面责任。打架造成的骨折没有拿任何凶器,只是拳头打架。法院会怎么判?
我的朋友被人打伤了,很严重,已报警。当公安机关要抓捕打人者时,打人者逃跑了。公安局已经记录在案,我们该怎么办?打人者逃跑了,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吗?诉讼有时间限制吗?
我本在深圳开出租车。在一次暴力伤害案件中右眼被殴打至伤,现在右眼视力由伤前的1.5下降至现在的0.1以下.因为凶手有背景,08年的案件,拖到现在还未结案.法院现要求本人作伤残等级的鉴定,可因为对方的强势,我怕鉴定不会在阳光公正下进行.所以我想在此咨询一下各位律师朋友,请求你们能否指点一下?"眼底黄斑区脉络膜裂伤",裸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