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块土地,以15万元承包出去了,他先交了押金2万元,其余20天后付钱。合同中没有写具体的交款时间,和总的金额,都是口头的,说这个只是临时的,等交完款在签正式的呀,但是我在合同上已经签字了,过了一天我想反悔,不承包给他了,他让我赔4万元, 请问的我该怎么做呀。我没有钱,他就要强行要我4万元的地,我该咋办
我是大理的,2007年在本地租用了一块6.27亩地,当时签了合同期为7年,其中合同上写明在此期间若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设施受到毁坏,或者因国家政策法律变更,致使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不作违约论处,和在租用期内,房东不得将我租用的铺面场地出租或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并写了违约金额请问这个违约金额要怎么争取赔偿
本人与村委会于2009年签订土地耕种合同,期限30年,2028年到期。2011年,修建京台高速经过本村,占用我所承包的地块,村委会从新拟订合同,收回剩余19年使用权,一次性赔偿27000元/亩。要求村民自动放弃该地块的的使用权。此规定是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于2008年12月31日发布的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所确定,赔偿项目是“土
我家于2003年承包郑某家土地 由于郑某家的直系家庭成员不在本地 于是同郑某的姨妈签订了土地转包合同并且郑某写了委托书传真回家 因郑某以急需用钱为理由,拒绝了一年一次的转包方式 所以土地转包合同上写为转包至二次承包期,当时是二十四年 并一次性付清了合同上写明的转包费用 此为背景 由于近年来国家的优秀
土地租赁合同,因承租方自身原因,单方面违约。合同签定,每年的租金为2万/年,合同期为3年。现我为租赁,已经拆掉一座温室,一座大棚,此违约合同的损失应如何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