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订合同,没有打卡记录,没有工资证明,公司临时开除要怎么维权?
公司总部在成都,然后在上海办了一个办事处,进去的时候没有签订合同,由于是办事处,也不需要打卡,工资都是给的现金,在职的五个月没有帮我缴纳保险,现在临时要我离职,第二天就让我办理离职手续,这属于合法吗?我要怎么样维权呢? 而且到目前为止,公司也没有将那个月工资发给我,但是我走的时候有3000元的现金没有交
我7月底提交的辞职手续,8月交接一个月,月底离职,跟我一样工作的同事这个月涨工资,刚主管跟我说我这个月工资按照之前的工资来算,不按照已涨的规定来算。我只是不明白,这个月我也整整上了一个月班,为什么就要按以前的工资水平发?
今年7月新近一家公司做业务,去杭州面的试,在杭州做了培训,公司在长沙,谈的底薪是3100元,一天180的住宿费,公交饭贴一共40元等等。就这样了在上海出差。当初在杭州让我们签的合同上没有写薪资,合同交上去了,说寄回长沙公司,公司盖章了在给我们。长沙公司也为我们办了工资卡寄了过来。说好每月15号发工资。但迟迟没有
我在今年2月28日应聘到逸园通信公司上班的,6月3日正式离职。现在老板以账务不清为由拒付我5月份工资,在前两天再去找老板要工资时,老板竟然给了我几张单据说:这些账务现在她们弄不清楚,叫我弄清楚了再给我发5月份的工资,由于当时没有签订任何的劳动合同,现在我也不知道要怎么做才好,想请问律师我要怎么才能维护自己
因在公司与同事发生了冲突,被公司开除了,向公司索要工资,公司一直以要向同事道歉为由,拖欠工资,我说这是私人的事,工资是公司与我的事,应分开处理,对方说是在公司发生的,还通过同事放出话:要从工资里扣除一部分作为给那个同事的赔偿。 请问我的工资是否能要得回? 我是否要赔偿(只是打了对方一耳光)?
因在公司与同事发生了冲突,被公司开除了,向公司索要工资,公司一直以要向同事道歉为由,拖欠工资,我说这是私人的事,工资是公司与我的事,应分开处理,对方说是在公司发生的,还通过同事放出话:要从工资里扣除一部分作为给那个同事的赔偿。请问我的工资是否能要得回?我是否要赔偿(只是打了对方一耳光)?
你好,我是企业代表 :请问下“试用期没过,也没有签合同,因为个人在上班期间对同事施展暴力行为”这样被公司开除有工资吗,他上了二十多天,每天迟到还不遵守规章制度。 目前他不停来公司或骚扰老板要工资,这样不给算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