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请您帮我解答一下,关于新劳动法劳动派遣这方的的问题。我现在的劳动关系是劳动派遣,是全职。劳动合同至2014年6月到期。现在劳动派遣要将合同转签到现在的用人公司,10月份完成转签。我如果不想转签是否可以继续履行现在的合同至合同期满?期满后如不予我续签可否对我进行赔偿?如续签将会是什么形
各位律师您们好,我出售个人名下房产,在中介的介绍下和买家签订了意向合同,买家给了我定金五万元,我把三证押给了房产中介公司。 然后大约一个星期左右,我家人反对我卖,我只好去协商,对方要求根据意向合同,我返还五万定金,并赔偿五万元。 请问这合理吗?不是正式合同呀(当然定金返还我毫无意见)。
现在我有一个合同里具体的问题想仔细咨询下,合同到期后,房东以种种理由拒不返还押金。别的我都知道是他无赖,但有一条不知我这边是否有违约。合同规定,居住人数为两人,最多不超过两人,房子是因我怀孕在单位附近租的,租期为5个月,从3月25日到8月24日,开始是我和老公两个人住,从6月下旬起我妈妈过来和我住,我老公就
我在一家国企工作,合同是跟劳务派遣公司签的。现在因为这家国企要更换劳务公司,我的劳动合同也即将到期,但是要继续跟这家国企合作的另一个劳务公司签合同。请问我现在是写离职申请还是写辞职报告给原来的劳务公司呢?
你好, 我公司作为乙方 与甲方签署合同。 甲方委托了 丙方代理合同相关事宜 那么, 合同签署是该由甲方签署,还是丙方签署?或者甲丙两方任何一方签署都可以?
本人上班一年,是名幼师。工作一年,单位让签合同。合同期是三年,违约金两万!我想咨询下,这违约金要的合理么?要是我真的签了,要是提前辞职的话,真的需要叫两万的违约金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