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7年进入公司的,进公司签定了一年的合同期,合同到期日是09年3月31日,如果单位不跟我续签,是否应该有经济赔偿呢?
我与单位在2008年4月签定两年劳动合同,但在签定个人劳动合同之前,已在此单位工作4年,当时没有签定个人劳动合同,单位说是签的“集体劳动合同”。现在单位有人说08年签的合同到期后,如果我被辞退单位只按照一年赔一个月赔偿两个月的赔偿金,请问这样合法吗?单位需要赔偿我2007年12月31号之前4年的赔偿金吗?
我在公司一年零7个月了,合同到期,我愿意续签合同但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该怎样赔偿给我?
我在公司一年零7个月了,合同到期,我愿意续签合同但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该怎样赔偿给我? 我在公司一年零7个月了,其中两个月是试用期,合同到期,我愿意续签合同但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该怎样赔偿给我?试用期两个月算的吗?
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用人单位要不要支付赔偿金(员工在本公司任职一年)?用人单位与员工合同期满,不再续签,用人单位怎样出具书面通知个人,格式,样本是怎样的?
本人是2003年9月26号带此公司上班的,第一次合同是2003.10.1到2005.9.30,第二次合同是2005.10.1到2008年9.30号,第三次合同是2008.10.1到2010年9.30号,由于公司厂长打击报复,9.30号将不会和我继续签订合同。即合同终止。我想了解,合同终止我应该得到怎样的赔偿! 谢谢!
我是06年8月到现就职公司,今年8月公司因经营原因提前和我终止劳动合同,请问关于遣散费该怎么计算,公司要怎样赔偿我?麻烦请详细解答一下 还有个问题,从我到公司上班以来,一直没有休过年假,请问关于年假部分公司又该怎么补偿我呢?
介绍一下:我于1999年加入上海的一家外企工作,现将满11年工龄。该外企人事部现告知不再续签我的劳动合同,并只补偿3个月的赔偿金给我。 上一次签订劳动合同是2007年9月1日,签了三年,至今我的连续工龄已满11年。但人事部说我的合同自动跨越了十年,只用补3个月赔偿金就可以了。 请教一下人事部这样的说法合理吗?我
我在某外企做销售工作了12年,但是是和第三方劳务公司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和我的上司不合,所以一直未能提拔,以前我负责整个城市的销售工作,职务一直是销售代表,最近公司重新招聘了销售经理做城市主管,我觉得再工作下去没有意思了,但是想想这么多年我一直拿业务员的工资干的是现在销售经理的活,心理实在难以
08年之前签了3年的劳动合同,今年续签,单位告诉我这次续签的合同才算第一次签订固定期限合同?
我07年到的单位,签了3年的劳动合同,今年续签,根据劳动合同法,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合同,第三次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可单位告诉我这次续签的合同才算第一次签订固定期限合同?07年签的不算,因为是在新劳动法生效之前,这样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