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于我初中时离异,在抚养费和财产债务方面一直有争议。两者是采用抵制的方式,但是判定是说要父亲支付费用到我独立生活为止。那我现在读大专的费用,父亲是否也应当承担一部分呢?要怎样做,才是对我比较有利的?
我今年16岁,父母于2010年6月28日到民政局协议离婚,我随母亲生活,离婚协议父亲每月给我500元抚养费,可至今他分文不给,我想通过法院强制从他每月工资扣除,可我怎样写起诉书呢?恳请贵栏帮帮我,非常感谢!
女方曾以非正常手段向我追要抚养费,现在又起诉至法院,我可以以此为理由拒绝给付货少付吗吗?
女方向我追加抚养费,口头答应在我给后不再骚扰我的生活,但其骗我给她钱之后不守承诺仍到我单位和妻子娘家大闹,现在又起诉至法院向我追加抚养费,我可以以其曾经不守承诺拒绝给付吗?如果法院一定判我支付一部分,我可以以此为理由少付吗?我可否请求法院要求女方书面做出以后不得再骚扰我的保证?
我和前妻2000年结婚 因为当时结婚年龄不够没办理任何手续 2001年生一女孩 2004年因为感情不和分了 她临走时带走了我家里所有的东西 2010年她想法院起诉我要孩子的抚养费 我应该怎么办?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这里的分别是指什么。是指个地方的统计标准呢还是指男女双方。谢谢
孩子父亲是香港人,母亲是大陆人,孩子现在也已经获得香港居留权。请问孩子索要抚养费的官司,是由我在大陆起诉还是由在香港起诉对方? 孩子父亲是香港人,母亲是大陆人。孩子是非婚生子,但孩子现在也已经获得香港居留权。请问孩子索要抚养费的官司,是由我在大陆起诉还是由孩子在香港起诉对方?
我是一个未婚妈妈,孩子的父亲是在我 们相恋七年的时候偷偷与别的女人结婚的,过了两年后才知道,他们已经也有个儿子了,后来还与我来往,一年前生了个女儿,现在他每个月会给五百块给女儿, 但我怕他不能坚持给,且不想与他有任何的联系了,所以我想通过法律来为女儿争取应得的。她的老婆曾经说要去告我,所以我有点害怕他
在和妻子离婚协议书上并没有注明小孩抚养费问题,现在我想让前妻也分担孩子抚养,可以吗 可是我现在根本联系不上她。对孩子也从不过问。再者,她的收入多少,真不清楚,毕竟不是正式单位。如何让她合理的和我一起分担孩子抚养费。再者,就是起述法院,真联系不上她,会怎么处理。户口也不迁走,还在我名下。如果我再婚,以
你好,律师。我哥和嫂子没有领结婚证,就结婚了,而且还有了一个男孩,现在已经4岁了。但是我哥不在了。她妈妈要离开这个家,不想要孩子,我们也没有办法。她果我嫂子真的走了的话,她是不是应该拿抚养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