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单位签订了一份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本人由于工作中受不了单位领导的百般刁难,工作量太大,加薪无望的情况下,向单位领导提出书面的劳务辞职报告(但书面报告中没有说明辞职的原因,只是写了由于个人原因)像我这种单方面的辞职,领导当天同意了,也签了字(由于家里的反对,迫不得已继续上班,领导说需要开会研究)请问像我这种情况。是否能得到经济补偿,算不算正式辞职。 请帮忙分析一下,增强法律知识。谢谢!
工作量大 虽然全是信息录入但是工作量 实在是大 本人眼睛视力明显下降而且用人单位存在正式工基本什么都不干 而我们却做得很多 贴别是本人
本人所谓的临时工 正如网上所说干的工作最多 但是拿到的连本市最低工资都超不过 请问用人单位的做法是符合法 像我这种情况是不是没有办法为自己维权 请帮忙分析一下 我现在很迷茫
我是深圳市一家设计公司的员工,工作地点一直在东莞,从2004年11月份入职的,最近跟公司签的劳动同合是从2008年7月14日开始,2010年7月13日到期,至今公司还没跟我续签合同,9月16日公司置布东莞的这个组撤消(转给别的公司),给我3个选择,1、调回深圳;2、留在常平,转到新接管的公司;3、公司不管了,自己走人;(注明:
我在公司工作已经超过十年,请问我跟公司提出辞职是否有经济补偿,辞职跟我提出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区
我在公司工作已经超过十年,请问我跟公司提出辞职是否有经济补偿,辞职跟我提出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我于某公司连续工作10年,现公司以合同到期为由不再续签,应如何经济补偿? 满十年工龄,应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公司单方面违约不续签合同,是否应双倍经济补偿?要求赔偿20个月的平均工资之外,还有其他补偿吗?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标准是以合同中约定的月工资为标准还是以前一年实际收入总和除以12作为月工资标准?
本人因家庭原因,向公司提出解除合同的申请。现申请报告已获得批准,请问此种情况是否能够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获取经济补偿?另外,此类经济补偿是否可以按照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进行?还是按照我们地区的平均工资进行?
进公司已有二十多年,集体单位,签订的无期限合同。在分公司做管理工作,近几年没具体工作可做,一直在闲杂中,个人觉得是在浪费青春,想辞职。请问能得到经济补偿吗?谢谢!
本人以公司不给购买社会保险,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原因,提交了辞职报告,要求公司与本人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公司答应了,要我签《解除劳动关系申请表》和《离职手续办理清单》,说会给我多支付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请问:我签了《解除劳动关系申请表》和《离职手续办理清单》,并拿了1个月的经
我是1993年进一家公司,2008年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做到今年由于家庭需要,我需要辞职回乡,请问是否有经济补偿?
11月11日,申请写加班单,上司不批,且用纸砸申请人,所以次日上司,公司无故将劳动者所用电脑锁住,并未告诉当事人,且以此为由,0解雇此劳动者,请问合法吗,我是去年3月进公司的,能得到经济补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