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去年12月份与一家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中仅约定了施工地点和施工单价,没有约定具体施工面积或者具体的施工项目名称,我公司签订合同之初的意图只想做四、五万的工程而已,并且合同中约定了工程完工后一次性支付工程款,在今年2月份我公司已将工程款6万多支付给施工方,但紧接着我公司车间主任又通知施工方进行同类型的施工,并且施工地点也在之前的合同约定范围内,我公司也出具了验收报告,但是之前的合同价格明显高于现在的市场价格,我公司希望能按照现在的市场价格予以支付,请问: 1、后来的工程没有签订响应的协议,这部分工程的价格我们可以要求按照现在的市场价格结算吗? 2、后来的工程施工过程中一直是车间主任与施工方联系的,与之前的工程的联系人不属于同一人,那么是否可以认定后来的那部分工程不受之前所签订合同价格的约束呢?
本人于2009年元月4日与工作单位签订为期6个月的合同,合同期满后又续签一年,到2010年7月2号止。同时还交了500元的押金,老板的收条是这样写的:今收到**工作押金五百元(工作之日起如果要离开,则应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申请说明原因。在找到合适的接替人员之后才能离开,退还工作押金,否则不予退还工作押金),我现在的问
买房的时候,开发商5证齐全,2010年跟开发商鉴定了购房合同,合同也已经拿到手了,但今年初国土资源局突然注销了土地证,说是开发商办理土地证时提交的材料是假的,在网上没有查到合同备案情况,请问,没有土地证,我的合同还有法律效率吗?房子马上就要交工了,这样的情况可以办理房产证吗? 昨天跟开发商联系,说是正在重
押金是否跟合同一样在某种程度上具备法律效力,卖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不了约定的好货,这个责任是否要消费
2011年6月25日,我在家乡的一家比较有名气的手机店(梅州兴宁吉祥手机店)购买手机,当时在买机的时候,问了一下店长有没有诺基亚6788i的大陆行货,店长说没有,由于特别喜欢这款机,想在停产之际买上一部,我就问了一下店长还能不能订货,店长就问了一下同事,之后确定可以订货,我们就开始商讨价格,后来经过店长向上申请
押金是否跟合同一样在某种程度上具备法律效力,卖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不了约定的好货,这个责任是否要消费
2011年6月25日,我在家乡的一家比较有名气的手机店(梅州兴宁吉祥手机店)购买手机,当时在买机的时候,问了一下店长有没有诺基亚6788i的大陆行货,店长说没有,由于特别喜欢这款机,想在停产之际买上一部,我就问了一下店长还能不能订货,店长就问了一下同事,之后确定可以订货,我们就开始商讨价格,后来经过店长向上申请
我村吴某某与2011年六月三十日签订了《荒滩承包协议书》未经国土部门批准擅自占用本村集体土地建煤灰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特通知你依法解除你我双方与2011年6月30日的《荒滩承包协议书》,该通知自到达你放代表人签字接收时产生法律效力。
物业公司和银信首佳公司于2007年签订了地下室出租合同,银信首佳倒手租给了我们,合同期限到2012年,银信首佳公司于2011年8月2号注销了营业执照,现在物业公司找我们说因为银信首佳营业执照注销视为银信首佳单方违约合同终止,请问我们手里拿的物业公司和银信首佳签订的原合同还有法律效力吗?
只私下签订赠与合同,不去公正也不过户,这个合同还有法律效力吗
父亲有房产一处,想要过户给儿子,但是因为父亲是离婚的,去民政局开的婚姻证明房管局说不符合规定,现在拿不出有证明性的材料,又听说办理赠与公正的话费用很高也不利于房屋以后的买卖,现在想私下由父亲书写一份证明,证明该房屋的产权归儿子所有,请问,这种没有公正无过户的书写证明有法律效力吗?
请问私人签订的合法合同期满了. 没有继续续签、那原来的合同还有法律效力吗?
老爸在2009年和人签了个2009-2011年工作时间的合同。 现在和那个雇主闹矛盾没去做了、 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那么之前的合同还有法律效应吗? 请律师们帮我解答下;之前的合同里说【双方解除或终结劳动合同后,我爸在三年内不得从事与雇主一方向它或者类似的行业,如果违反这约定,我爸得赔偿雇主违约金人民币20万元】 我爸
对方抵押给我的合同已超过保证日期,这份抵押协议书对我还有法律效力吗?
抵押协议书内容大致是这样的: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甲方投资困难自愿把承包种有林地合计2050亩林地合同原件面积抵押给乙方,共人民币壹拾陆万元(160000),从2011年10月11日到2011年12月11日止,如果甲方不能按时还清抵押款,乙方加倍罚款或按三天一利计算利益,超过一个月不能还清此抵押款的,乙方有权转让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