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下,我家借钱给人家,人家现在跑了,连带妻儿,而且还欠别人很多钱,据说还有欠银行的。我现在报警人家不受理,说是民间借贷不受理。那我现在起诉的话,多久会判下案子,而且胜诉有多大呢
找了一个民间借贷 办理了房屋抵押 去公证处做了房产委托出售手续 对方可以直接出售我的房产 私下签订了约定还款日到期前委托书不生效的书面约定 这样是否有风险?对方会不会不遵守约定直接卖掉我的房产?
我一个朋友问我借100万,他所提供的担保是一栋800平米的厂房。现在问题就是他的厂房是07年9月购买,现在还在偿还贷款中,这样的话,我就是想知道如果他偿还不了我钱的话,这厂房是否能归我所有?其中会有什么风险吗?
2012年我朋友找私人借款15万元,我和另一朋友替他做了担保,当时借款期限是一年,(2012年5月)但他至今还未还款,利息也拖欠了几个月,由于还款期限已过,今年7月债权人要我们继续为他担保重新写了一张借条本金15万加利息2万共计17万元。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同时我们要求拿回或者撕毁去年那张借条,可是债权人就是无论怎么
2012年我一朋友找私人借款15万元,我和另一朋友替他做了担保,期限是一年(2012年5月)但债务人至今还未还款,利息也拖欠了几个月,由于还款期限已过,债权人在今年7月要我们继续为他担保重新写了一张借条,本金15万加利息2万共计17万元,没有约定还款期限。既然重新写了一张借条,我们要求债权人当场将去年那张借条归还或
甲方为男方,乙方为女方,2005年甲乙双方经人介绍登记结婚,2009年开始感情破裂,并分居至2011年,且感情彻底破裂。分居后,双方达成离婚协议,约定婚后共同财产归女方所有,男方个人债务由男方个人负责。男方在2009年夫妻存续期间,在女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借高利贷用于其他。后来在高利贷还不清后,就至今下落不明,高
事情是这样的,2011年4月21日我向王艺谋借款12万,担保人俞志伟。借条是这么写的:今借到王正(王艺谋的儿子)人民币12万元,于3个月内还清。担保人俞志伟,未写款项用途,钱是从王艺谋那里拿的,并不是从他儿子那里拿的,只不过借条是这么写的。 借款后钱拿给俞志伟去还王艺谋,当时也打了电话给王艺谋,王艺谋说好的,但
2009年时,小苏因为民间借贷的纠纷被小廖告上法院,因无力偿还借贷 。最终法院于2010年执行裁定将小苏的房产强制拍卖来偿还小苏的民间 借贷。然后我通过法院的拍卖买得并办理取得了该房产的产权登记证书 。在拍卖后,法院只叫来的小苏过来签字,没有叫上小苏的妻子及儿女 (在房产证上只有小苏一个人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