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和我i打架时,第一天他们两个他我,我输了,第二天又打架,他们四个人我打对手时他的帮手冲上来时受伤了,可判轻微伤也可判轻伤,请问这属于故意伤人吗,我有多大责任,打官司有多大把握
7月4日晚,朋友(陈某)生日,因朋友邀请为其庆祝生日,我和(钟某.马某)一同去为他祝贺(这些也是他的朋友),在庆祝中,遇到一位陈某女友的同事(关系一般),(王某)并邀其参加我们的生日庆祝,在庆祝接近尾声时,我们互相用蛋糕涂抹在对方脸上,这是很正常的事情,由于我们对王某并不熟悉,也没对其涂抹,庆祝中间偶尔
9月20日晚上,朋友因在网吧争抢电脑与人发生争吵。对方先打人耳光开始了斗殴,刚开始双方各五、六人,间断性增加到对方二十人左右,我方十来人。其间基本上是用手打脚踢,最多用拖把、扫帚打斗。对方占了点便宜。我方又来了人,对方就开始跑了,我们逮了个落单的打了几下踢了几脚,就往回走。大约过了十来分钟,我们在半路
甲是乙的好朋友的儿子,打电话给乙让乙下去,结果在乙的家门口把乙打了一顿,后来经劝架,稍停片刻后,甲出口辱骂乙和乙的儿子,乙的儿子一时冲动,打了甲。后来甲的父亲带了朋友过来,拿着菜刀要大闹,经朋友的劝说平息了。在这打架过程中,乙的脑部受了内伤,但未到医院检查,只到小诊所看了几次,在家调养。甲的鼻梁旁受
很多人来闹事我弟打人了,当时警察来调节了,没事了,我姨夫回来的时候碰到来闹事的那帮人,他们把我姨夫打了,我姨夫缝了好几针,可是三个月以后警察来抓人说我弟犯了故意伤人罪,我姨夫也没打他们啊,他们就不属于故意伤人了吗,这合理吗?
跟对方打架扯掉了链子,对方要求故意伤人构成轻伤如何判处赔偿,但不能出示发票,这是敲诈吗?
跟对方打架扯掉了链子,对方要求故意伤人构成轻伤如何判处赔偿,但不能出示发票,这是敲诈吗?
海南新盈镇官员在不出示任何证件和手续的情况下,对手无寸铁的村民强打强拆。老人 孕妇 也难逃魔掌。一个年仅 30 岁的 青年 万般无奈自浇汽油试图遏制事态变本加厉,不想竟然被人直接引火,导致全身大于80%的面积严重烧伤。全家老少无人幸免,政府无人表态,百姓一度求助当地媒体无果。
赵某雇了两个男的来打张某,张某多处受伤,《那俩男的用砖头狠狠的砸张某的头部,这一点属于持凶器伤人吗?》去医院检查下伤的不严重,属于轻伤,医药费是赵某出的,另外在打架的过程中张某的手机被摔坏 鞋子和上衣都坏了,张某要赵某赔偿他的损失,赵某不同意。请问下律师:要是报打110后 警察会怎么处理?如果雇凶者不愿
某某的朋友去拜访朋友,见门没打开,但是听到舍内有声音,害怕朋友又危险,于是翻墙进入朋友家,发现一男子在内,该男子是其朋友的男朋友,两人都没见过,某某以为该男子是要伤害其朋友,因此两人打架起来,某某后来进卧室发现其朋友在床上,她上前准备揭开被子,看她有没有伤害,但是其男友以为她要伤害其女友,因此拿刀将
因为徳庆县人民法院、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我家跟谈炎新、谈新佳、谈渭彩等人的山林纠纷在我母亲郭爱珍和我姐姐等重要当事人并未参加诉讼的情况下就径行进行了判决,将山地全部都判决给了谈炎新他们三人。我母亲认为 徳庆县人民法院、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争议的山地只是判决了我和我哥那部分,她自己的和我姐姐那些却并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