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你们好: 我经过朋友介绍向他的朋友销售了10000平米的蔬菜大棚的保温被,当时签订购置协议的时候说好的货和发票到时付款,可是对方在我履行了我的责任后却以种种理由不给付款,想咨询一下各位律师,现在我该怎么办?
去年12月底我的新小轿车出了点小问题,当时考虑是钱不太紧张情况下就准备出售,再买一辆新车,在和买主签订购车合同后将车卖了出去,因为当时时间比较紧,自己也不是本地人,所以将过户日期选到了今年3月初,但是该买主至今以各种理由拒绝过户,我想咨询一下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能够通过法律程序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您好!我想问下我现在辞职了,之前的公司帮我买了五险一金,问他帮我停买了没,他说五月份买了,六月份就帮你停了,但是六月份发工资的时候又扣了我的五险一金的费用。我就是想知道如果我离职了之后公司没有帮我停买五险一金的话,以后会不会有什么麻烦?我现在新的公司要等三个月试用期过后才给我买五险一金,不知道到时候
在汽车4S店买了一台汽车,付完所有款项后,发现该车在国税系统没有信息,无法购买购置税,无法上牌。但是4S店解决方案就是等,无限期的等,该怎么办?
昨天晚上美容院美容后脸部出现不适,今天去医院诊断为脸部过敏,做完治疗后去跟美容院交涉,美容院方面说医生没有开具证明说明是由于他们的产品原因才造成的皮肤过敏不予赔偿。我要求其出具产品检验检疫证明文件,美容院不能及时出具,我要求其开具发票,给的却是别的名字的美容院的地方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而我使用的是信
第13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请问如何理解这条解释,
本人最近欲在北京购买车辆,由于没有购车资格,在网上联系到一位转让购车指标的出售人。由于买卖指标是不合法的,订立的合同也是无效的,请问这种情况下如何去订立交易合同?合同中最需要注明哪点,能在万一发生纠纷的情况下,无法让对方骗取我的车辆,最大的保证我的权益?希望您可以百忙之中解答,不胜感激。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就上述两高解释中: 第六条 单位犯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第三百三十九条规定之罪的,依照本解释规定的相应个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定罪处罚,并对单位判处罚金。 问题(1)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谁?是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环保部门经理?环保部门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