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小区物业管理不善,造成家里被盗,我认为物业管理方面应该给个说法就一直没有交过物业管理费,至今一年整。如今物业方提出再不交就要去法院提出诉讼。请问物业方面该为我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吗?
我是萍乡市人,租赁店面是雅天电脑城3楼,在 2008年的11月的一天晚上,保安打电话给我说店内被盗,我赶过去经盘算,丢失了7000多元货物,公安机关也立了案,随后我找到我们这边的物管,物管拿出合同说他们只是作为一种协助,合同确实是这样写的,他说要是公安能给个证明我丢了7000多货,是什么货马上赔偿。我就问物业,要是
停在小区车库的电动车被盗,因车库是没有保安看管的,但物业公司有收费(15元/月开的服务性的定额发票)。车被盗物业管理应付什么责用,该赔赏吗?
2010年大年初一晚,小偷从窗户进入我家,盗窃笔记本电脑一台,手机一部,毛毯一床,现金11700元左右,衣服10几件,连我老公穿过的鞋都拿走了。报案后警察前来调查,该小区设有监控设备,但都是坏的,围墙上安装有红外线,也完全无用。物业管理费我交至2009年12月底,今年的物业管理费物管公司没上门收取,我也没时间前去缴
我是公司的出纳员,下班时忘记把五千元的现金遗留在公司的保险柜,第二天上班时发现被盗。现公司负责人要求我负全部责任赔偿全部被盗的现金,这做法合理吗?他还说若以后在上班时间或下班后被抢被盗的全部责任都归我个人,这合理吗?希望能尽快帮忙答复。
我是两年前买的二手房(现在房龄超过五年),我家是六楼,七楼顶,七楼的露台一下雨就存水往我家漏雨,这两年来也找过物业很多次,过后都说维修了可是结果还是一样漏雨,长期积累下来我家的门厅顶上大面积长毛,厨房棚顶的板子都泡掉了,前两天下雨时候都成水流儿的往下滴答水,我拿抹布擦地明显感觉有电,现在一方面是屋里
昨天和几个朋友去泳池游泳 将电动车停在泳池内的收费停车场里 可出来时车却不见了 找收费人员协商索赔 却遭恶语相撞 无奈之下报了110 虽已备案 想想也希望渺茫了 我该找谁来赔偿呢 (车买了3个月都还不到 是2360元)如果协商不成 提起诉讼的话 诉讼费用怎么算?
在单位个人的存放公款的铁柜里发现公款被盗了,报警了,没查出来,这被盗的公款应由公家还是个人负责赔偿?(单位没装摄像头)单位不肯负责要保管人赔偿, 怎么办?有什么法律依据吗?
在单位个人的存放公款的铁柜里发现公款被盗了,报警了,没查出来,这被盗的公款应由公家还是个人负责赔偿?(单位没装摄像头)单位不肯负责要保管人赔偿, 怎么办?有什么法律依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