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店内被盗物业说他不负责
店内被盗物业说他不负责 我是萍乡市人,租赁店面是雅天电脑城3楼,在 2008年的11月的一天晚上,保安打电话给我说店内被盗,我赶过去经盘算,丢失了7000多元货物,公安机关也立了案,随后我找到我们这边的物管,物管拿出合同说他们只是作为一种协助,合同确实是这样写的,他说要是公安能给个证明我丢了7000多货,是什么货马上赔偿。我就问物业,要是公安破不了案呢,物业回答,公安都没办法,那么他们也处理不了,你只能认哉。
有人帮帮我吗,物业该不该付责任。
还有,我店面现在在一楼,我的店面面积是50平方,他们硬要说建筑面积65平方,按我65平方收费计算。
请大哥大姐,叔叔阿姨帮帮我吧。
我QQ:82094520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iaoke……(江西)
提问时间:2009-04-07 0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