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室内财产被盗,物业公司该承担责任吗?
室内财产被盗,物业公司该承担责任吗? 2010年大年初一晚,小偷从窗户进入我家,盗窃笔记本电脑一台,手机一部,毛毯一床,现金11700元左右,衣服10几件,连我老公穿过的鞋都拿走了。报案后警察前来调查,该小区设有监控设备,但都是坏的,围墙上安装有红外线,也完全无用。物业管理费我交至2009年12月底,今年的物业管理费物管公司没上门收取,我也没时间前去缴纳,所以暂时没交。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能追究该物业公司的责任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六月_飘雪(四川-绵阳)
提问时间:2010-03-05 1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