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在公开的网站上声明身份证遗失,会产生法律效力吗?
别人签租车合同,用的是我的身份证号码,我也签字了,请问我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吗
男朋友租车,他没有身份证,用的我的身份证号码,现在车丢了,又给不了钱,而我和我男朋友也已经分手,现在甲方起诉我和我男朋友,请问甲方应该起诉我吗?我应该付法律责任吗? 我男朋友在乙方位置签字了,他签字的后面有个括号,括号里写的我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
我身份证丢失后,挂失过了也登报声明了。但是现在时间太久当时那份报纸已经找不到了。请问我该怎么办
我身份证05年夏天挂失的。之后直接就办理第二代身份证了。前几天电信的人给我打电话说我的两个小灵通号码欠费了。我就没办过小灵通号码,我想肯定是当时偷我钱包的小偷用丢失的身份证办的。但是我当时挂失过了啊。 两个问题: 1,当时挂失的报纸已经时隔太久了找不到了,请问现在怎么办好呢? 2,我05年5月登报声明,
本人2007年底遗失身份证(第二代),随后马上到警署挂失补办,当曾时询问是否需要登报声明,工作人员表示没有太大的必要,故没有登报声明。近日莫名收到外地联通的催缴单,我是上海人,从未去过催缴单上的地方,也从未办理过联通的号码,询问联通此催缴单真伪,尚未给与明确答复。但有可能是有人冒用我的身份证办理的,即便
我的身份证是盐城的,现在本人在宁波工作。钱包在上个星期六在宁波被偷了内有身份证,想问身份证挂失声明登报是丢失地方的报纸还是户籍所在地的报纸? 谢谢!
本人于1995年起与国有工厂办理了停薪留职手续,每年续签。因在外地务工不便回市,2000年未回厂交纳停薪留职费,2001年回厂却得到一张“关于对XXX作出自动离职处理的决定”,原来工厂改制,对所有停薪留职人员进行了报纸公告,15日内未回厂办理手续,即作自动离职处理。虽然当时心里纳闷工厂为何不通知我的家属或邮寄家庭地
本人于1995年起与国有工厂办理了停薪留职手续,每年续签。因在外地务工不便回市,2000年未回厂交纳停薪留职费,2001年回厂却得到一张“关于对XXX作出自动离职处理的决定”,原来工厂改制,对所有停薪留职人员进行了报纸公告,15日内未回厂办理手续,即作自动离职处理。虽然当时心里纳闷工厂为何不通知我的家属或邮寄家庭地
为什么把我案子的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码都公布在案件里,我的隐私权你们身为法律网站的不会不知道吧,
我的案子通过认识我的朋友告知才知道居然公布在了这里,一个虚假的案子,拿着人为做假的证据,枉法的法官想怎么认定就怎么认定的案子。人们外人只会看案子的表面结果,哪个会知道这中间的真正实情!文强只是一个缩影!枉法的法官不知有多少!我不知我这个案子是哪个发布上来的,不管目的是什么,没有经过我同意,不应该把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