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媳妇的弟弟,结婚两年了,现有一小孩。前两天突然就离婚了,离婚时父母都不知道。在离婚时女方要求男方将房产及所有婚前婚后财产归为女方。小孩由男方抚养男方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 由县民政局工作人员电脑打写了一份离婚协议。内容也就是财产分配的问题。男方签了字。事后父母才知道儿子把房子许诺协议给了已经离婚的儿媳妇了。但是房子是在农村建的,没有房产证。
所以请问律师:因农村户口且结婚以后并没有明确的按照农村的方式分家,而且又在父母不知道的情况下。这份一纸签文有没有效。
问题就出在目前这个房子是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是男方父母在婚前盖的。是盖在女方的耕地上的。但是是女方当初主动出让的。而男方当时也是拿了3万块钱给女方作为耕地使用权转让的。当然这都是农村习惯的口头协议来进行了,男女双方都没有开立字据证明等相关的东西!
所以说目前的房子从法律上来说 是不是仍属于男方父母的!
谢谢!
现在和老公因为家暴和无性婚姻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准备离婚(结婚一年多),现就部分财产在纠缠,想咨询下: 1、彩礼钱当时我在领结婚证后父母存入了我名下的账户内,该账户婚前就存在并本身有部分婚前个人存款(存折有日期证明为领结婚证前),然后将这些都作为给我的个人的嫁妆带到男方家(存折内无其他婚后存入的钱),现
你好,请问离婚协议上写2人的共同房产出售后的房款,一人一半,但是男方当时不经过女方同意,就自行挂200万出售,女方决定房产过户到女方名下,女方自己200万买下房产,并给对方100万,可男方又反悔不肯,要求再增加5万,请问如果女方起诉,要求按照男方挂的200万,女方买下,给对方100万,是否能胜诉呢?谢谢!
婚前贷款购置房子,产权为我的名下结婚8年了,贷款为我个人独自承担,现有贷款小部分没有偿还。现感情不和,我要求离婚,女方要求房产权和孩子的抚养权和居住权,我也要求孩子的抚养权,和产权怎么办? 还有一件事女方婚前开幼儿园,幼儿园所有证件都是她的名字,后其母亲,姐弟参加幼儿园的经营,女方一直在幼儿园工作
婚前贷款购置房子,产权为我的名下结婚8年了,贷款为我个人独自承担,现有贷款小部分没有偿还。现感情不和,我要求离婚,女方要求房产权和孩子的抚养权和居住权,我也要求孩子的抚养权,和产权怎么办?房产当时价值8万,现在价值25万我分给对方是多少 还有一件事女方婚前开幼儿园,幼儿园所有证件都是她的名字,后其母
婚前贷款购置房子,产权为我的名下结婚8年了,贷款为我个人独自承担,现有贷款小部分没有偿还。现感情不和,我要求离婚,女方要求房产权和孩子的抚养权和居住权,我也要求孩子的抚养权,和产权怎么办?房产当时价值8万,现在价值25万我分给对方是多少 还有一件事女方婚前开幼儿园,幼儿园所有证件都是她的名字,后其母
我和妻子离婚后,妻子的户口在我一起,没有转开,在离婚协议书上说如果拆迁后要到的房子和一切都归女儿所以,但后来迁过程中以对方的户口还在的情况下要到了50平方的房子,后开对方要求把房子要回,但是在双方的协议书上也提到过一切东西归女儿,但是双方签字没有按手印,想问一下如果对方打官司的情况下,是怎么回事,我们
请输入你的问题夫妻结婚前男方交了8万订金买房(有原始收据和取款凭条),婚后两个月之后女方在自己的个人存款户上取出8万钱续交了房款(女方有取款凭条在,但没有作婚前存款公证,男方现在说婚后交的他也要占一半),并签了临时合同,合同上签的女方一人名字,机打正式发票也写的女方一人名字,后要用男方住房公积金按揭此
2011年2月24日登记结婚 后 由男方支付的房屋首付11万。房产证是男方名字。房贷共同偿还。婚后一年由于感情严重不合 决定离婚。想咨询下如果女方不要的情况下 能得到多少补偿。以及装修家电费用的分割
律师您好:我跟老婆结婚一年感情不和。婚后按揭买的房子。首付以及装修全部我支付。家电是她买得婚后还贷也由我工资支付。装修的现金是我交给她得然后由她负责管理装修筹备婚礼等事宜。现在她怀孕2个月去做了人流并起诉离婚。我想请问如果通过法院处理,她在不要房子跟家里物品的情况下向我要2万元的经济补偿是否合理?我给
房子是登记之后买的 钱是由男方的父母出的 但是交款的时候是女方家的人帮忙交的 收据也就写的女方家人的名字 但是房权证的名字是男方的 现在要离婚 女方偏要说是她们买的楼房 因为收据是她们的名字 请问该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