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在2013年7月11日在厂里工作时把大脚指头砸骨折了 厂方有意辞退 请问厂方应该如何赔偿 譬如误工费营养费什么的 还有他们签了一份空白合同 合同是否有效 工资是发的现金 在那个厂里工作了将近10年了 我们应该怎么来证明在该厂工作了怎么久 谢谢
我是一名企业职工,在去年8月份上班过程中被高空坠物砸中,做了开颅手术,当时厂里拿出5万元按照工伤事故处理,给予治疗,今年安排夜班工作,头疼的厉害,也无法胜任,单据报销还说不按工伤入账,报销过程中困难重重,现在本人才知道厂里一直没有给进行工伤认定,也过了一年的时效期间,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呢?
上海闵行劳动局已认定本人10级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公司已经代为到社保局申请中,按照劳动法应为本人7个月全额工资,但听说上海对外来务工者并不是这么计算的。问题如下 1)如果社保局歧视外来务工者,不按照劳动法赔偿,我要如何维权?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支付应该如何计算? 2)现在公司搬迁到
被原单位派到一个厂里干活,因其单位职工的疏忽造成本人左大腿骨头断裂,严重错位,经过手术用钢钉复位了,到现在已经一年时间了,年后准备做手术取出钢钉。单位就动手术的时候支付了一下医疗费(看护费,伙食费等都未给予)工资原先是半年一结,未支付,说是年前付清一年的工资,去年年工资在3万,是不是因按照正常工资3万
我舅舅在一家工厂跟着一个承包商干活,在工作期间被流水烧伤,现住医院,但承包商现出一万元之后不再交医疗费,现我们正在做手术,想咨询一下怎么维护我们的权益。
在2005年,我爸爸因去河北省涿鹿县谢家堡镇大崖口铁矿打工,为做采矿工结果从有一天晚上从顶部掉下了矿石把双腿砸伤,后到医院治疗诊断为:双腿皮肤挫裂伤,左右胫腓骨粉碎性骨折,伴神经血管损伤失血性休克,行左股骨下段,右胫腓骨上段截肢术,在2006年10月我受害者申诉张家口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鉴定为骨科三级,后来在20
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作中手腕被玻璃割断6跟筋,现在在住院期间,公司应该怎样赔偿?可以定义为几级工伤程度?工伤住院期间是否有工资支付?
我在矿山井下挖矿,由于瓦斯燃烧,现经工伤鉴定,结果是:1、轻度毁容。2、全身烧伤瘢痕20.3%,3、左右手腕关节功能中度障碍,活动度未达功能位。4、左右手功能严重障碍,功能基本丧失。5、一般医疗依赖,部分护理依赖。鉴定结论为四级伤残。请问一次性伤残赔偿如何计算,应该是多少?请给与帮助,谢谢
你好,我爸是五月三十号出的工伤,右手大拇指一部分粉碎性骨折,在医院住院一个多月,先已回家恢复治疗,住院医疗费用是单位出的,我想请问一下,我爸最好在手恢复到什么程度做工伤鉴定?而工伤鉴定之后大体上能得到怎样的赔偿?麻烦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