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中,起诉到合同履行地,有对方身份证也还不能立案吗?
我拿一式两份的《借款合同》其中一份借据,把对方起诉到合同履行地法院,对方不是此法院地区的居民与常住人员,不过我提供了对方身份证复印件给法院,法院发涵却要我7日内提供对方户籍登记情况,方符合立案条件, 法院要我查对方户籍登记情况,我应通过什么途径到哪里拿呢? 对方户籍登记情况是一定要能证明:对方在此法院地区居住了一年以上,法院才立案吗?如果没有办居住证就不能在此法院立案了吗? 《借款合同》纠纷中,起诉到合同履行地,有对方身份证也还不能立案吗?
我是购买了一套暂不能交易的动迁房,所以与房东签定了房屋借款抵押合同并去房产交易中心做了抵押登记.合同约定我可以无偿使用该房屋直至房屋可以交易,但现在房东未履行交房给我使用,我想问如通过法律途径是去房东的户口所在地法院起诉还是去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都在上海,但不是在同区) 现不能入住的最主要问题是房东和原来
二手房买卖合同已签,事后发现此合同上,无买方身份证号码,只有一个姓名,请问此合同是否有效? 现在我不想出售此房了,此合同是否可是视为无效合同呢?
对方肇事欠我修车款 有欠条 身份证 驾照 我应该去什么地方起诉
对方当时因为钱不够 只交了一半的修车款 另一半是我垫付的。当时写了欠条 还有他的身份证和驾照抵押。但是到了还钱的日子 电话却关机 打不通了 我该这么办?去报警?还是去法院直接起诉他!去什么级别的法院?
事 实: 2004年2月22日,原告(我)在市区清河北路一家房产中介店看到原告的售房信息:90平米+车库7平米,标价15万元。经中介带到被告二张则友家面谈,后张则友带原告到安邦小区3号楼608室看房(毛坯)。张说:“这是儿子单位集资房,2001年建,2003年底交付使用,质量很好,阁楼也不小,就是房产证还要过年把才能办,是
上个月我和手机店签了一个合同,手机到现在还没有拿来,今天我打电话去咨询的时候店主说手机没货了。有可能给不了了,和我同一批签的都拿来了,我的因工作人员的疏忽到现在很可能店主不能履行合同了,而我的合同从签下那天就开始计费了,请问店主违反了什么?我可以要求得到什么
在中介签订的租房合同,租期为一年,但是租客支付3个月房租和一个月押金之后就没有在支付房租,多次催促未果,最后手机停机人也不见,找到中介解决此问题,中介告知我给租客身份证上的地址发催缴函,在出租房门口也有张贴,但是还是没有回应,邮寄的催缴函也被退回,显示该地址无此人,最后中介建议我们报警,并进入房屋换
妻子个人储蓄借给第三方,有和对方签借条并说明必须归还本人,如果对方将钱款归还给他的丈夫,是否还能起诉当事借款人!这个事前有和借款人口头和文字约定,一定只能归还本人,不能还给其丈夫。作为妻子借款的债权人,有法律起诉借款人的权利吗?(因为夫妻经济关系分开,还给丈夫,妻子并不能得到还款)
要求法院强制执行给我们交付房屋,法院执行局说没有标的物,不给我们立案,要求我们继续履行合同,对方又不
要求法院强制执行给我们交付房屋,法院执行局说没有标的物,不给我们立案,要求我们继续履行合同,对方又不理我们。要是我们现在把钱交到公证处,把合同全部履行完,在去法院要求他们给我们确权书,因为房产证还没办下来,办下来后要求法院协助我们办理过户房产证可以吗?在这同时还要求对方给我们交付房屋行吗?
借款合同可以选择在合同履行地起诉吗?还是一定要到对方户籍所在地去起诉呢?
我EMS交起诉状到法院讨借款,法院说我要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法院去起诉,我告知法院说“这借款合同签订和履行借款交付现金都是在此地,有银行转帐为证,不应到对方户籍地去起诉,我可以选择在合同履行地起诉”, 后来法院立案庭的法官就给我发了一个《补充证据通知书》,补充证据是:叫我到派出所查对方的户籍登记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