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中,起诉到合同履行地,有对方身份证也还不能立案吗?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五条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看看您符合那个标准。如果在被告常住地而不是住所地起诉需要在常住地居住满一年的证明 。如暂住信息、户籍信息等。具体电话咨询。
你好,委托律师到派出所调查户籍信息。
你好,需要知道对方的基本信息才可以立案。
虽然约定在合同履行地,但是如果没有履行,同时双方户籍都不在履行地,应由被告人户籍所在地法院管辖。
有身份证号,就可以查到对方落户地。
另借款纠纷,可以在出借人所在地法院起诉。
委托律师到派出所调查户籍信息。
您好!
1 可以立案;
你与对方属于债务纠纷,管辖地法院是被告户藉所在地法院和其经常居所地法院,所谓经常居所地,需要当事人在经常居所地居住一年以上,如果你不能证明,则法院有可能以该案不是其管辖范围而拒绝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