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1年4月7日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对方负全责。赔偿已协商解决。 由于是上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又属于工伤。工伤签定为10级伤残。我治疗休息5个月,单位发给我3个月的工资。10级工伤伤残补助金是9000多元,单位发给我时却扣除了我休息期间发的3个月的工资。这样合理吗,有什么法律依据?
工伤导致残疾.公司已答应赔偿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公司要求拿出证据证明我父亲是一个月2000元工资的
可是我父亲由于是在工地给一个包工头干活.包工头发工资都是没有工资卡. 想请包工头开个证明书 可包工头却百般刁难.不肯开具工资证明书. 到现在为止我也没有找到任何能证明我父亲是一个月2000元工资的证据. 不知道找工友证明我父亲是2000元一个月可以吗?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基数——个人工资的问题
一:我是2002年的工伤,是否适用现在的工伤条例。 二:工伤条例中的个人工资是指受伤之前12个月个人月平均工资,也就是说我现在如果得到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是以2002年我受伤之前的月平均工资为基准,还是以现在的月平均工资为基准(我是七级伤残,2002年已经按照当时的工资标准给付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我2011年11月鉴定为9级工伤,公司没上工伤险,公司按非私营和私营企业社平工资〈2994元和1732元〉分别计算一次性就业和医疗补助金合理吗?有法律依据吗?究竟用哪个社平工资计算合理?我查了2010年重庆社平工资非私营是2994元每月,私营是1732元每月。
我从去年6月份出的工伤,伤残鉴定为7级,从去年6月份到今年12月份单位每月给开600元钱,一共开了1万多元钱。请问这1万元钱是否从伤残补助金中扣除
没有签劳动合同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吗
本人工作期间被他人误伤右手食指,经鉴定部门鉴定为十级伤残。请问白律师 按照法律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8个月本人工资)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6个月本人工资)吗。他公司只承认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7个月的本人工资。
工伤、被评十级伤残、没有签劳动合同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吗
本人工作期间被他人误伤右手食指骨折,经鉴定部门鉴定为十级伤残。请问按照法律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8个月本人工资)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6个月本人工资)吗。他公司只承认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7个月的本人工资。
现在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过几年还可以拿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吗?
现鉴定为十级工伤,现在仍未辞职,也不想辞职,请问以后还可以拿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吗?9月10号可以拿到7个月的伤残补助金,那其他的能过几年辞职的时候拿到么?
泰安市10年工伤八级,去年年底续签的合同,现在辞职还可以拿到一次性医疗伤残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吗?
泰安市10年工伤八级,去年年底续签的合同,现在辞职还可以拿到一次性医疗伤残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