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给公司部分职工一定的金额数量允许投资,我交了二万元给公司,公司财务开了一张收据,盖上财务章。 2. 但我的名字不在公司股东上体现,新增的只有二三个同事体现,他们每年也参加股东大会,听说不体现的同事的投资金额,是挂在体现的同事名字下面的。 3. 每到分红的时候,大家都从公司拿到一张存单,按照投资金额多少分到几千元不等。 4. 现在我离开那家公司,当时公司口头同意给3.8万,我交回收据就可以了。但因为一些原因(投资在这个公司发起的其它公司名下组建的款没有拿到,说那家公司破产了,法人代表也是另外一个人。)所以我没有同意拿3.8万,就离开公司了。 现在公司也不分红给我了,我能怎么最好的保护我的权益 ?
政府和主管部门拟拍卖国有资产,在未召开职工大会的情况下在媒体进行了公示。目前职工就职工安置问题提出了几点意见:一,把职工工资纳入财政开支范围。(原来属于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自筹自支,工资很低。)二,如第一条不可行,那么给予职工一次性经济补偿,其中包括1,职工拖欠工资补齐。2,养老保险一直入到退休。3,
单位准备对外承包,职工异店安置。职工都不同意,要求发放最低生活费,自谋职业。 现在单位不同意,说是我安排了,你不去,是你的问题,怎么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5月24日上午11点左右,死者(医生)单位(医院)报家属说,死者在其工作岗位上自杀。死者自杀于24日凌晨4点左右(死者在23日早晨7点离家到医院值班,查通话记录知道11点20曾向科室主任打过电话,并且身体不适,派一医护人员陪其上了一上午班。晚上有人证明他向科室主任又提出因身体不适想要请假,然后主任未准假。其值班
某县级市豫剧团(事业单位)在编职工。在该剧团工作近20年,在2006年,近16名(工作多年)职工因看不惯该团领导作为,没有辞职未签任何离职协议离开该团工资也随之停发,请问这16名职工近7年的养老金应该由单位缴纳还是个人支付?
我公司实施轮休假制度,一个公历年度内,每季度两个月上班,一个月休假。请问老师,这违反《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吗?休假期间,工资是照发的。 其他法定假日都是正常放假,值班人员工资3倍日工资。像探请假、疗养假、事假、病假是冲抵轮休假的。
总公司与原下属公司的员工协议,中止原来的劳动合同,让他们去另一家他们的下属公司,总公司控股51%,要另二个员工出资共二十万占49%,另外分公司员工的聘用、经营、工资标准等等都有总公司统一管理,总公司有权随时解聘分公司不合总公司要求的员工。请问分公司的那二个员工及他们聘用的员工算不算总公司的员工或下属分公司
我于2001年6月到某工厂上班于2006年4月离职,该工厂于2006年12月份破产解散,其他在职职工都获得了一年补贴一个月的工资(按工龄算),以及失业金660元每年和养老保险补偿。问我可以获取补偿么? 我不是自己要求离职,是该工厂老板转做其他行业,要求我调动到他现在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