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李云翠,2013年3月5日在姚安县人民医院做了一个子宫肌瘤手术。手术后,小腹部位一直疼痛,并向主治医生反映情况,但医生告知我是手术后的正常反映,就让我到药店买止痛药吃,并没有采取任何措施。3月29日因疼痛加重,我去医院检查,结果为子宫前长了9cm的脓肿,4月2日就给我做二次开腹手术,心想这回总算好了,但又到了4月17日小腹部又开始疼痛了,我又去检查,结果为子宫前6.0cm的包块,后我就去医院找医生,但只开药吃。由于我非常疼痛,我主动要求转院,到了上级医院后,由于由姚安县医院故意隐瞒病情,至始我进行了多次手术,最后上级医院给出了结论:陈旧性肠损伤,回肠部分切除,
原告因被被告用锐器刺中右胸致右肺破裂引起失血性休克死亡,现被告被中级法院判无期,她不服要求告医院,原告的死因属医疗事故。这样行吗?
1989年我在河北省人民医院上环时发生子宫穿孔,节育环进入腹腔,但当时不知道。1995年查出后,医生因怕我知道是子宫穿孔造成环外游,追究其责任,没告诉我形成原因,并说对身体无害,不用处理,对我的身体造成严重伤害。 医疗事故中的过失是指对于可能给患者造成的损害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预见了但轻信能够避
6月份我做一手术,是子宫脐瘤,去很多医院检查都是两侧都有,可是我回老家手术后,医院手术医生却告诉我说手术时只有左侧有,而且再三保证另一侧没有,因为工作关系我一直也没去复查,可是我前段时间去普济医院复查的时候,医生却告诉我说右侧也是,而且腹腔镜手术不可能没看到右侧也有,我想问这类问题属不属于医疗事故,
患者因胃痛到小诊所就医 诊所给其缓慢静滴葡萄糖观察,10分钟后患者病情突然恶化,诊所即拨打120并就地抢救,送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医院临床死亡诊断为心源性猝死,急性心肌梗死。患者家属不同意死检,擅自火化了死体,使得死因无法明确 问还能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吗?
律师您好!我表妹以前做过一次宫外孕手术,所以一边的输卵管已经坏死。这次怀孕孝感市中心医院检查的结果说可能是宫外孕,住院打胎采取保守治疗十一天,抽血结果说保守治疗失败,医生说必须尽快手术,经过手术把输卵管切掉后,查血结果是胎儿仍在体内,医生又说要清宫。 我想问一下的就是这个医生不管是保守治疗还是动
你好,我的宝宝在八个半月的时候胎死腹中,死因是脐带绕颈。10月26号早上10点,我定期到医院产检,医生帮我做了胎心检查,然后告诉我一切正常。因为七个半月的时候检查出我的小孩有脐带绕颈一圈的现象,所以我很担心,所以我要求给我做B超检查,但是医生说已经八个半月了小孩大了就不会再绕了,所以我放心回家了,但就在当
我母亲是今年11月2日因肾小球肾炎入住的我市中心医院,治疗过程中给我母亲使用了需在腹部注射的抗凝血针剂,因为我母亲十分瘦弱,在打此针的时候都是由护士提起腹部的皮肤注射的,11月5日,一名护士在为我母亲注射此针的时候未按此操作规程进行注射,从而引起我母亲腹内渗血长达5天,此间我们每天都向护士和医生反应了这个
公立医院领导隐瞒院方的医疗死亡事故是什么行为 一、是渎职行为 二、是行政不作为 三、是玩忽职守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