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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故意隐瞒

医疗事故故意隐瞒 我叫李云翠,2013年3月5日在姚安县人民医院做了一个子宫肌瘤手术。手术后,小腹部位一直疼痛,并向主治医生反映情况,但医生告知我是手术后的正常反映,就让我到药店买止痛药吃,并没有采取任何措施。3月29日因疼痛加重,我去医院检查,结果为子宫前长了9cm的脓肿,4月2日就给我做二次开腹手术,心想这回总算好了,但又到了4月17日小腹部又开始疼痛了,我又去检查,结果为子宫前6.0cm的包块,后我就去医院找医生,但只开药吃。由于我非常疼痛,我主动要求转院,到了上级医院后,由于由姚安县医院故意隐瞒病情,至始我进行了多次手术,最后上级医院给出了结论:陈旧性肠损伤,回肠部分切除,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李云翠(云南-楚雄)
提问时间:2013-07-20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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