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啦一门面合同到期后本想继租,但房东说他要自己拿来做生意不再外租,所以也只好自认倒霉算啦,在我迁走后他却把房租给啦别人,现在租房都得花上转让费才租得到门面,这个门面我也是花啦好几万转让费才到手的,现在房东一参合我却得白白再花多几万转让费和装修费来重新找门面,之前的合同在迁走时也搞丢啦,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还有其它办法挽回我的损失吗?像我这种情况旁边两个租出去的门面也是这样收回的,难道像我们这种租门面做生意的就这么没保障吗?
我是一名公安协警,我看过新劳动法,我们工资不应该低于低保,而且还要有保险,可是我们就没有按照新劳动法实行过,我们每个月紧紧有300元,干的时间长的500元,我在这工作5年左右了,任何保险都没有,我想向 劳动仲裁进行申诉,可是我不知道怎么写,我不是想让公安局是我申诉的,所以想以写信方式进行!请律师帮我拟一份申
各位好,情况是这样的。暂且把我爷爷称作张三。 我爷爷是陕西人,50年代来到上海生下我父亲。由于没有想过再回去就把陕西的那套旧房屋送给了他的妹妹,具体手续办的有多详细我们后辈都不清楚。现在爷爷过世9年多,到今年十月就整整十年了。 这几天陕西那边来信说当时那套20平米左右的旧房屋已被某房产公司买下,以翻平
我们小区内的停车位已经全部被租出去了,只有一个空位,但是那位子有时候会漏水,漏水的时候就有点臭,所以我不想租这个停车位,但其他车位一部分被小区业主租用了,一些车位是外面的人租用的,请问,在车位租用合同到期的时候,小区业主是否有优先租用权?
我村近期要进行渔池的招标承包,我是一位渔池的原承包者,现合同已到期,我想请问对于这次村里的招标承包我是否享有优先权,可以不参加招标而继续签合同承包.
我村近期要进行渔池的招标承包,我是一位渔池的原承包者,现合同已到期,我想请问对于这次村里的招标承包我是否享有优先权,可以不参加招标而继续签合同承包.
2009年9月3日,本人一笔抚恤金十万元被一名黄姓公民骗走,有完整的借据,据说该黄姓公民总共骗了人民币200多万,现已刑事拘留在逃,案发前已离婚,此人现被原单位(电力局)解除劳动合同,他在单位里有3万多元现金未被支走也未被冻结,另还有住房公积金5万元没被支走,但这五万元钱已被其他债权人通过法院冻结,目前到法院提起诉讼者多
我跟朋友一起租赁了一个门面房,当时房东跟转让的人都没告诉我们房子要改造,我们租下后,得知房子马上要改造~~我们当初接房子的时候给了转房人3万的转让费。(是转房子的人得的3万转房费,房东没有得到) 我想咨询下,等这个房东改造完房子后,我们是否享有优先租房子的权利?
地方法院因想提高庭外和解率,用刑事责任来威胁高三学生的未来。想给予刑事处罚,并且其在17岁与邻居的纠纷中并未出手伤人而且受到了伤害。可地方法院要家长付出高额的民事赔偿金共计4万多元。这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