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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抚恤金追回是否有优先权?

抚恤金追回是否有优先权? 2009年9月3日,本人一笔抚恤金十万元被一名黄姓公民骗走,有完整的借据,据说该黄姓公民总共骗了人民币200多万,现已刑事拘留在逃,案发前已离婚,此人现被原单位(电力局)解除劳动合同,他在单位里有3万多元现金未被支走也未被冻结,另还有住房公积金5万元没被支走,但这五万元钱已被其他债权人通过法院冻结,目前到法院提起诉讼者多达十余起,法院把关于黄姓公民的这些案子已法院中止,我想请问一下,我被骗走的是抚恤金是否比一般债权人有优先权?如果有优先权应怎样追回?另该黄姓公民被电力局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单位要补笔钱给他?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陈代洪(湖南-邵阳)
提问时间:2010-06-07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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