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的情况具体是这样的:我2006年4月份来公司工作,直到2008年公司才与我签了合同,当时公司说要签2年,但我只签了1年,现在合同到期了,在2009年1月12日公司通知我不合我续签合同,(2009年1月11日前公司没作出合同到期的任何回答,我也没向公司做任何回答)。现在我要求公司给我1个月的经济补偿,并且把2008年发布的劳动法相关条款打印出来给公司看,但是公司还是不同意支付。
请问:
1:我的要求合法吗?
2:我1月11号到期了,那么11号后的这几天我还在公司和他们讨论工资的问题,那么这几天是不是也应该算上班?是不是也有工资的?
3:经济补偿是按实际发放的工资钱数还是按照合同上签的钱数?(因为当时签合同时公司按当地最低工资签的,实际上比合同上多很多)
期待您的讲解,谢谢。
你好
我的情况具体是这样的:我2006年4月份来公司工作,直到2008年公司才与我签了合同,当时公司说要签2年,但我只签了1年,现在合同到期了,在2009年1月12日公司通知我不和我续签合同,(2009年1月11日前公司没作出合同到期的任何回答,我也没向公司做任何回答)。现在我要求公司给我1个月的经济补偿,并且把2008年发布的劳动法相关条款打印出来给公司看,但是公司还是不同意支付,说公司有规定,我们公司每人发了一本员工手册,上面有一条是这样写的:“劳动合同期满,员工需续签劳动合同的,员工应在合同到期签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否则,视为合同期满终止。”但是我查看了最新的劳动法,上面并没有做出此项要求,有人说合同快到期的话,各方都不吭声就代表合同继续履行。
请问:
1:我要求公司给我一个月的经济补偿合法吗?
2:我上面说的公司的规定是不是合法的呢?(如果合法,公司还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3:我1月11号到期了,那么11号后的这几天我还在公司和他们讨论工资的问题,那么这几天是不是也应该算上班?是不是也有工资的?
4:经济补偿是按实际发放的工资钱数还是按照合同上签的钱数?(因为当时签合同时公司按当地最低工资签的,实际上比合同上多很多)
期待您的讲解,谢谢。
您好!我想咨询,学校聘用我们,从2006年4月至2010年7月,合同是自然到期,请问这种情况学校要给我们经济补偿吗?如何补偿?现在学校说按新劳动法起算,即从08年起算工作年限,即补偿我们两个半月工资,且是基本工资,而且还说本来学校可以不用补偿的,因为是合同到期解聘,可不补偿,这样的说法是否合理?谢谢
6月8号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于本月25号给了份续签一个月的通知被我拒绝,之后又给了我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大意时合同到期后将不再续签. 请问老师 1.我是否可以要求因公司未提前一个月告之是否续签的经济补偿 2.因公司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应给于员工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谢谢您
我单位有一名员工连续旷工30天,单位拟以此为由解除该员工,但规章制度中没有将此情形列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单位如何处理可将损失减到最低?
劳动合同已经到期 公司不续签 不安排新岗位 也不表态 怎么办?是否应该给予经济补偿?
在现单位已工作7年,合同续签超过三次。现在劳动合同已经到期 公司不续签 不安排新岗位 也不表态 怎么办?是否应该给予经济补偿?公司不是很景气,总公司也不表态。着急啊。也不知道是不是该去找新工作?那样是不是就放弃经济补偿了?
我是2009年12月25日在一家IT行业上班,职位是美工,当时招聘方看完我的作品后认为我能够胜任这个工作,连试用期都是已满额工资计算,我于2010年1月20日与公司正式签定了劳动合同。但是最近公司想终止劳动合同,一是找茬说我不能胜任此项工作,可最近来了个美工据说是熟人介绍来的。公司开始的时候已提前30天通知可以不赔偿
我是,2008年5月20日参加工作,期间签了一份2年的合同(2008.5.20至2009.12.31),之后因怀孕又续签了一份合同到2010年11.18日,现公司有意不与我续签劳动合同,请问我是否能够得到公司的赔偿,如果能得到赔偿,能赔偿多少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的是 最新的劳动法是怎么规定合同到期不再续签的? 我是2008年4月跟公司签的三年合同 应该是2011年4月到期 我想咨询的是 我听说如果合同到期 我不想跟公司续签离开的话 公司按照劳动法也应该会有相应的补偿 补偿的标准是N+1 就比如我是三年 就应该给3个月+1个月的补偿 标准是上一年的平均工资 ?是这样吗?
我在公司签了2年的合同还有一个月到期,现在公司裁员把我辞退,一起辞退的还有35人。还有一个月的工资没发,而且没个月公司扣除本月工资的10%作为年底奖金,我想咨询一下像这种情况公司怎么补偿?如果产生纠纷我应该用什么法律条文来争取我的利益。
你好! 我是2007年4月进的公司,最近的一份合同是11月30号到期,到期后公司不予我续签合同,是否应该给予我一定的经济补偿?应该怎样计算?谢谢
我是一名国有企业的职工,本人于1986年1月参加工作,并签订了三年期的合同。合同到期后,单位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与我终止了劳动合同。最近单位改制,我找到单位,他说单位在1989年说已我终止了劳动合同,现在我不是单位的职工了,他们这样做符合相关法规程序吗?我不旦不知情还没有得任何经济补偿,他们这样做对吗,我能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