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家里经济不富裕,利用暑假的时间回乡下办家教,勤工俭学,不知是否合法。今天有公安局人来查,拍了我们补习的照片,说没有安全措施(由于在农村经济有限 补习教师没有窗户 没有灭火器等)要向上级反映。本就因为经济原因才勤工俭学,现在不知是否有事 ,比较担心。望您能给点指点。 谢谢!
本人2007年9月1日与农村信用社签订劳动合同。 1、今年单位要求我在3至6月份完成储蓄存款任务65万元,如果未完成,按当时单位发的文件上写的是要求未完成储蓄存款任务的员工按未完成的额度的1%罚款,就是说少完成1万罚款100元,并且罚款不开任何收据。今年我只完成了2万元的储蓄存款任务。那么按照上面说的,我就要交6300元
关于老板请清洁工,却要扣我们员工每人20元做为请清洁工的工资。这样做是否合法?
我公司请一个清洁工,却要扣我们员工的工资作为清洁工的工资,每个员工扣20元。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如果不合法我们做为员工应该怎么做? 如果不合法,去投诉公司,那公司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离职手续已经办好,且离职日期已经生效,而离职证明要等10到15个工作日才能给离职人,请问这样是否合法
我朋友的离职手续已经办好,且离职日期已生效。但是公司要等10到15个工作日才给离职证明,如果因领导休假而耽误批准时间,这个等待时间还要后延,请问这样是否合法? 同时我朋友已经找到新的公司,而新公司要有离职证明才给办入职手续。所以我朋友在拿到离职证明的时间里只能在家呆着,而之前公司也无任何补偿,就这样
请在此输入您的问题,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公司劳动合同是写的920元的最低工资 但是公司是按照21.75基数给算出勤天数的工资 比如说是上月25----至这个月的25杀帐吧 这个月的正常出勤天数是20天(刨除周六周日特勤) 基本工资=920 / 21.75 * 20天=846元 比合同上的差76元钱 这样算合法吗? 他并没有说是日薪制的公
你好。我爸爸(绍兴诸暨人)05年在绍兴诸暨出车祸遇难。诸暨法院最终判决对方(山东人)赔付13W左右。对方在赔付了5W左右以后,人就跑了。找也找不到。现在据朋友透露他人现在在浙江宁波.因为存在着一些不确定因素(之前也是这样的情况,我们通知法院,但是法院过去说没找到人),这次我想自己找几个人去把他抓起来带到绍兴法
公司劳动合同是写的920元的最低工资但是公司是按照21.75基数给算出勤天数的工资比如说是上月25----至这个月的25杀帐吧这个月的正常出勤天数是20天(刨除周六周日特勤)基本工资=920 / 21.75 * 20天=846元比合同上的差76元钱这样算合法吗?他并没有说是日薪制的公司我们既然签订合同了,就应该按照合同上写的最低工资发放是
我公司参加某一项目的投标,第一次招标由于某些问题流标了,其中也有我们的标书把供货时间写错了,于是甲方宣布流标需要进行第二次招标,但是第二次招标除了我们以外没有厂家再去报名,因此就一直拖着没有进行第二次招标,我们也一直再问甲方,回答就是叫我们等,现在突然告诉我们已经定掉了,是他们随便找了个厂家谈谈就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