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9日晚9点30分左右,邹某和朋友们去KTV唱歌。唱完后乘坐电梯下楼回家,在电梯里与下班回家的服务生宁某等3人相遇。因电梯里人比较多,不知道谁不小心碰了邹某一下,当场双方没有发生口角。出电梯后,邹某等人尾随宁某等人至马路对面,从后面对宁某等人大打出手,并抽刀连捅宁某9刀【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邹某等人被随后赶来的民警制服。请问邹某的行为是普通治安案件还是构成了寻恤滋事罪?【此案件曾被半岛都市报报道过】
从案件发生到现在已经过去了3个多月,邹某等人鸟无音讯,处理此案件的派出所以普通治安案件,构不成刑事案件来敷衍想不了了之。请问律师同志,作为受害方该如何做
对方是我的主管,仗着是我上司总是欺负我,比如让我蹲下抱头,我不干就说我不听指挥。 在最后一次辱骂我的时候没有动手因为考虑到一些问题, 因为当时在单位,周围人多,如果动手肯定被拦住,不能把他美美揍一顿。还考虑到如果动手了被开除不给工资怎么办(我跟那家单位没有签合同)。如果动手了被报案被警察抓罚钱之类的
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当事人漫骂警察是否构成阻碍执行公务 我下岗以开出租车为生,某天傍晚6点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当时交警偏听偏信,不顾我和乘客的证言,认定我全责,并在认定书上故意写明对方车辆车身和轮胎上损坏,事实是对方车辆轮胎有擦影,我的车身有擦痕,有照片为证,并在对方车主明确表示不要索赔,交警故意不在认定书
我下岗以开出租车为生,某天傍晚6点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当时交警偏听偏信,不顾我和乘客的证言,认定我全责,并在认定书上故意写明对方车辆车身和轮胎上损坏,事实是对方车辆轮胎有擦影,我的车身有擦痕,有照片为证,并在对方车主明确表示不要索赔,交警故意不在认定书上注明。我火很大,1.骂交警执法不公,不配当交警。2.
甲乙为某机关上下级干部,在与丙进行经济合同签订中,甲作为领导让承办人乙向丙索要好处费80万元,乙便向丙说:"甲让你给80万"!丙称:"60万行不行?"乙即向甲电话请示甲称可以。甲便派家人将60万从丙办公室取回家中,晚上叫乙来家中各分30万。几天后甲代表单位乙也参加与丙签了合同,请问乙是否构成受贿?
我下岗以开出租车为生,某天傍晚6点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当时交警偏听偏信,不顾我和乘客的证言,认定我全责,并在认定书上故意写明对方车辆车身和轮胎上损坏,事实是对方车辆轮胎有擦影,我的车身有擦痕,有照片为证,并在对方车主明确表示不要索赔,交警故意不在认定书上注明。我火很大,1.骂交警执法不公,不配当交警。2.
我和朋友(A)因为聊天想合作开一个营运型的游戏室,故而咨询了另外一个朋友(B)。在和朋友(B)交流的时候觉得可经营性很强,且前期投资在个人能力范围以内!就在口头上和朋友(B)达成口头协议,愿意与其(B)合作。本人出资金,(B)出技术和管理,一起经营游戏厅。在此期间并没有任何书面,以及合同形式任何签署。只是一
我与房主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并全款支付房款28万,房主拖延不予过户,后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过户给其表弟,然后抵押银行套取31万。请问 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合同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