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朋友10年前再婚后和第2任丈夫一起买了一套房(他们在再婚前各有3个子女)。最近男方姑娘提出用自家的房和老夫妻俩房子置换,当办完所谓的买卖手续后,男方子女反悔,不愿意将自己的房子过户到老夫妻名下。请问,他们怎么要求子女返还自己的房子?
与原房主已经结清好几年了,今天偶然打电话询问小孩子落户问题,才发现房子里还有别人的户口,可能是原原房主的户口,事情过去5年了,该如何操作才能把户口清掉?问派出所,人家说不知道电话号码,也不能告诉我们身份证号码?问交易的中介,人家说经手人不在这个公司了。问隔壁邻居,也说不知道联系方式。我该怎么办?如果
2006年初,因我的家庭原因,我以母亲的名义买了一套住房,现在父亲病重,家里还有兄弟姐妹,为了避免以后的争执,怎么样才能证明房子的所有权是我的? 想再请教一个问题,就是父母写声明,该怎么写呢?大概的格式和内容是怎么样的呢?声明在法律上和过户上认可吗?谢谢
今年2月浦东一间房子准备售出,下家房子定金付给我5万。但是还没交易,由于某些原因,取消了交易。按规矩他给了5万的定金按订金的说话要再赔5万给他。那就加上他的5万,我一共要给他10万,但房子我不和他交易了。可他们上诉要求赔款32万,然后听法院的说还要再去估价。 我们还没有真正交易,只是他说要这个房子,然后我们委
房子是97年的时候买的,当时因为是亲戚关系,所以没有签订买卖合同也没有去过户,后来补签了买房合同,但是合同上只有房主的大儿子签字,房产证和土地证都在我手里。现在房子要拆迁,房主也去世了,房主的其中两个子女要求退回房子,当时的房款,由房主的三个子女平分的。后来去找过三个子女,并录下他们的对话,在对话中他
由于医药费巨大.子女在父母生病期间自愿支付父母承担不起的那一半的费用.在获得报销后医药费金额后要求父母将这部分金额返还给子女.这样的要求合理吗?
现在要买房子,但由于个人原因代不了款,想用别人的名字买,但首付款和房贷的钱都是我来出,我该怎么办?谢谢!! 房产证上可以写我的名字吗?
原告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法院已经电话通知了被告,但被告以在外地出差不知什么时候回来为理由,拒不到庭,这事已经放了好长时间了,我很着急,我该怎么尽快要回孩子的抚养权,我的女儿今年已经10岁半了,他愿意和我一起生活,从4年前我们离婚后,虽然孩子判给了被告,但孩子一直和我生活再一起,在此期间被告没想我支付
我07年买的一商品房,当时只跟卖方签了一合同,但没有去公证,当时他们说我们这一层到时候会一起办房产证,因为我们这层是后来加的一层,所以我就一直在等他们办房产证,可到现在一直没有办下来.去找卖方他也一直推脱.现在听说我们这里要拆迁,听人说我这种情况得不到补偿,我想问下像这样我应该怎么办?真的就这样一无所有
婚生女由女方抚养。当初离婚时,法院在财产分割上倾向于女方。女方有正式的工作,收入稳定。男方每月支付300元生活费,由男方单位按月支付。女方从不让男方实施监护权。自离婚3年半,从未见过孩子。(不让见)。男方又再婚。现女方以孩子要入学(学前班)为由要求增加付费费。男方不愿支付,能否?
父母的房子过户给了子女,儿子和媳妇要离婚,父母现在想要把房子收回来,请问该怎么办才能收回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