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口角之争,双方在第一天已经发生身体摩擦(或殴打)只有两人。第二天再次发生殴打,其中一方是多人(多人方全是亲戚)并且一人方受伤(头部缝六针,全身多处外伤) 请问这样的事在刑事上怎么界定,一人方有责任吗?
我有个朋友他涉嫌故意伤害罪,因为他们是打群架。他是个高中学生,可是已经年满18周岁了。现在他是第三主犯,在看守所呆了有一个多月了,为什么那么久都还没有判刑?家里人也不可以联系他。请问要负刑事责任多少年?还有就是第三主犯跟第一主犯有什么区别,要负的责任是不是一样的?
8月6日下午17:30左右,我父亲与他大哥因家庭纠纷发生争吵,他大哥冲进家里提里把杀猪刀就出来狂砍,我父亲用木凳挡,用铁铲都没有挡住,最后被他砍伤左手长约7。8公分,里里外外共缝了3层。晚上12点过警察问完材料就将这个砍人者放回了家。我想了解他是不是应该先被拘留,受害人是不是可以告他故意伤人,应该怎样告。
虚构他人欠债事实,并以此为由故意伤害他人致轻伤。在事件过程中,嫌疑人表示,哪怕不要钱,就是要打人,且并未实际取得财物。应当定何罪,抢劫、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谢谢!
一日,被告人与被害人在电话中发生争吵,原因是被告人对被害人的女朋友(被害人的女朋友以前是被告人的女朋友)说让被害人出门小心点,被害人非常生气,便打电话给被告人,双方因此发生争吵。在电话中,被害人说要找被告人唠唠,据被害人说没有打仗的意思,双方约定在一个地点见面。当时被害人与朋友正要在这个地点吃饭,被
一日,被告人与被害人在电话中发生争吵,便约定在某个地点见面唠唠。(争吵原因:被害人的现任女朋友是被告人以前的女朋友,被告人就给被害人的女朋友打电话说让被害人出门小心点,要灭了他。被害人知道后非常生气,便给被告人打电话,双方因此在电话中争吵起来)。据被害人说唠唠没有打仗的意思。之后,被害人与朋友打算在
一日,被告人与被害人在电话中发生争吵,便约定在某个地点见面唠唠。(争吵原因:被害人的现任女朋友是被告人以前的女朋友,被告人就给被害人的女朋友打电话说让被害人出门小心点,要灭了他。被害人知道后非常生气,便给被告人打电话,双方因此在电话中争吵起来)。据被害人说唠唠没有打仗的意思。之后,被害人与朋友打算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