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因为公司发生一些状况,所以公司决定暂停公司的一切项目,公司人力部也跟我们协商离职解除合同的事情,他们给我的 经济补偿金 说是只有半个月的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是很低的,听他说才700多,而我每个月实际领取的是1400. 我2月份进的公司 到现在为止呆了6个多月的时间.他们给我300多的补偿金这样是合理的吗? 如果不是 ,我可以得到多少的补偿金?
我是2006年8月22日来到的这个公司,试用期为3个月,没有签定劳动合同,到了2006年底12月31日签定的一年劳动合同,合同期为2006年12月31日~2007年12月31日止,然后新的合同法出台了,又签了一份合同,2007年12月31日~2009年12月31日,工作职位为商务助理,因为在07年12月商务经理跟我谈的就是做业务助理,再做商务部的一些
我是2006年8月22日来到的这个公司,试用期为3个月,没有签定劳动合同,到了2006年底12月31日签定的一年劳动合同,合同期为2006年12月31日~2007年12月31日止,然后新的合同法出台了,又签了一份合同,2007年12月31日~2009年12月31日,工作职位为商务助理,因为在07年12月商务经理跟我谈的就是做业务助理,再做商务部的一些
我在一个公司的办事处工作了四个月,签了工作地点在丰台的合同,已经过了试用期转正一个月。现在这个公司要撤销我工作的丰台办事处要求我到西城公司总部上班,但因为总公司的工作地点我不能接受,所以不同意过去。公司那边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工作地点的变化算正常的人事调动,不可能给补偿金。 如果公司拖着不和我
员工以公司未签定劳动合同与未购保险为由提出辞职,是否会有经济补偿金?
我是08年进入该公司,至今已工作两年多了,但公司一直拒绝签定劳动合同,也从未购买过任何保险,现在如果我以此提出辞职,公司是否承担经济补偿金?如果有,该怎样计算?感谢!
05年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员工,现在提出辞职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05年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现在提出辞职是否需要按照原合同规定向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按照原合同法规定,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员工辞职需向单位缴纳补偿金;新劳动合同法规定无需缴纳,但附则中规定原合同继续有效. 问题的关键是劳动合同法附则中对新法实施前后的衔接如何解读?
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我在公司9年,公司想开除我但又不想赔补偿金,公司决定每月放半月假(无薪资),请问我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