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这种情况该不该得到补偿金?该得多少?又该怎么去要求?
这种情况该不该得到补偿金?该得多少?又该怎么去要求? 我在一个公司的办事处工作了四个月,签了工作地点在丰台的合同,已经过了试用期转正一个月。现在这个公司要撤销我工作的丰台办事处要求我到西城公司总部上班,但因为总公司的工作地点我不能接受,所以不同意过去。公司那边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工作地点的变化算正常的人事调动,不可能给补偿金。
如果公司拖着不和我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刚给公司的负责人打过电话,他说不按公司安排调动工作地点是我违反公司制度,要违约也是我违约。公司制度签合同的时候他们给我草草看过,已经没什么印象了,对我要求补偿金有没有什么影响?合同里倒没有要服从公司安排调动工作地点的条款。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w8111……(北京-丰台区)
提问时间:2010-05-21 0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