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是一名中学教师,2008年3月经人介绍认识了我校2002年毕业的女学生并确立恋爱关系(我是2005年参加工作的,不构成师生恋)。 这个女孩我通过接触发现其身上有很多恶习让我无法忍受并继续恋爱,在7月、8月间,该女孩想和我分手,我都同意并接受,但是后来因为心软而又复合。但是在今年9月中秋前,该女孩因为自
我朋友吧,是一个在一个工厂打工,因为一个同事期负他,按理说,会打架,但是我朋友没有这样做,他当着很多同事的面,将手伸入上哪个同事的裤子内,帮哪个同事手淫,直到精子射出来为止,请问这构成侮辱罪吗,我指的是要不要负刑事责任 我朋友没有脱哪个同事的裤子啊,只是将他的伸了进去
他们是我之前的同事,因为两老板不合,2008年10月份分股后他们跟另一老板工作(有一人当初有公众追求过我,被我多次拒绝,之后两人形同陌路。另一人因为他工作失职,被老板责骂后,对我怀恨在心,而另外两人纯粹出于他们哥们的义气,跟他们站同一战线),分出一个月后在我们工厂隔壁开了一家新厂。现在他们见到我就对我进行
家有小女孩5岁,小孩被前夫带回家一周,回来后被细心的妈妈发现其下体红肿。 经和小孩交流,小孩说是爸爸用手房子那里弄的。妈妈随后报了案,但由于医院开的 检查报告不能证明是什么原因导致的下体充血。妈妈觉得很是气不过,又担心父亲会对小孩的身心有不好的影响,想争取小孩的抚养权,现小孩在7岁前由妈妈抚养,只有由
将仇人抓到房间内房间内只有我跟仇人二个人我强迫他吃尿吃死,我构成侮辱罪吗
将仇人抓到房间内,房间内只有我跟仇人二个人,我强迫他吃尿吃死,我构成侮辱罪吗
09年三月博美整形医院利用虚假广告 诱骗手段让我花费五万整形 ,事后被我发现乱收费15000元.协商两月无果.本人气恼.09年8月13日下午本人戴着帽子.墨镜 .上身只穿胸罩 .下身穿牛仔短裤.肚子上写;博美整形欺骗诈人;胳膊上写虚假广告骗人;腿上写;乱收费。站在医院门口.20分钟左右警察和南方电视台今日一线记者几乎同步赶到
2010年7月3日早晨,学生不穿校服、不服管教、顶撞老师、态度恶劣,校门口早值日的何老师让学生去学校政务处办公室,学生从校门口走到政务处办公室门口后不肯进门,何老师将学生拖进了门内,并通知班主任打电话请家长到校配合教育。之后何老师离开了政务处办公室。 家长到学校政务处后学生说谎称何老师打了他,政务处另
7月8日早上7点四十分左右,我像往常一样上班,在杭州矢崎配件的门口,有一个男人堵在我的正前方,一个三十左右的女人抓住我的左手,一位老太太抓住我的右手,叫我跟她们去派出所,我说我要上班,我要迟到了,有很多人等着我,她们说:你不赔我们钱,就别想上班,跟我们去派出所,我说我现在要上班,她们说,跟我们去派出所
单位属于服务行业,20年前就是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无需上交财政,也无任何拨款),单位内部的部门收到甲方给的赶工加班费,部门内参与加班的人员分了,几年下来累计超过了10万。请问构成单位受贿罪吗?谢谢!
同一个人,同时具有两个不同姓名、地址的由公安机关颁发的合法身份证,同时交替使用,对外经营、交往、注册公司。并使用其中上学时顶替同学名字的身份证的身份出现,对外经营中的借款、欠款不归还债权方,恶意躲避,用自己真实的身份证购房购车,藏匿财产,是否构成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