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家长将教师从升旗仪式的升旗台上拖下来是否构成侮辱?
家长将教师从升旗仪式的升旗台上拖下来是否构成侮辱? 2010年7月3日早晨,学生不穿校服、不服管教、顶撞老师、态度恶劣,校门口早值日的何老师让学生去学校政务处办公室,学生从校门口走到政务处办公室门口后不肯进门,何老师将学生拖进了门内,并通知班主任打电话请家长到校配合教育。之后何老师离开了政务处办公室。
家长到学校政务处后学生说谎称何老师打了他,政务处另一在场的段老师向家长证明学生没有挨打。由于学生被何老师从政务处门口拖进门内时肩膀、后脖子落下了痕迹,家长不相信段老师的证辞而相信了儿子的谎言,时值早上9:00,当国歌凑响、五星红旗正在升起,家长当着全校两千师生的面冲上升旗台将正在主持升旗仪式的何老师拖下台来,当时在场几位校级领导阻拦家长都无效。
当天上午,学生承认自己说了谎,事实上老师没打他,肩膀、后脖子落下的痕迹是从政务处门口拖进门内时落下的。家长告诉何老师,说自己儿子有先天性心脏病,要求何老师公开道歉。
整个上午学生至11:00离校前都无生病迹象。学校关爱学生健康并为了安抚家长,主动提出让家长带学生下午去医院检查身体。下午学生上医院检查身体并就此住院20多天,期间家长上告教育局,要求开除何老师,并调用了市人大主任的亲戚关系向学校及区教育局施压,责成何老师不准关手机,不准离开本市,随叫随到。区教育局组织了专门的调查团,证实了学生没有挨打。直至学校、区教育局约定于昨天何老师及家长双方会谈并让何老师公开道歉,学生昨天上午才出院。今学生身体无碍。
协商会谈期间,何老师为自己的教育方法简单急燥作出了公开道歉。但区教育局、学校及家长置何老师要求家长就将何老师从升旗仪式中拖下台来一事公开道歉的陈述报告于不顾,都绝口不提家长在儿子健康、并无生病迹象时就当众将何老师从升旗仪式中拖下台来一事,请问家长的行为是否构成对何老师的侮辱?家长应该为自己的行为道歉吗?学校、教育局的处理是否有失公允?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ffhkw(湖南-郴州)
提问时间:2010-07-29 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