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租房子上有些问题。我今年6月20号交了半年的房租1300元,但到现在有事必须要走。和房东协商他只同意退我租金700元,请问我怎样维护我的权益?有一份合同是2011年12月20号住进来时给的,一年满后我交了半年的租金,半年到了又交了半年的。现在要走,合同上没有明确指出违约后的赔偿金额。
您好,协议约定 租赁期限以年为准,租金每年支付一次。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次性付清全年租金,并缴纳押金200元。合同到期后对房屋无损坏退还押金,
我是房东,因为房客逾期不交房租拟根据合同规定寄解约通知书.合同中写明了以挂号信形式向对方在合同中留的地址寄送法律文书的既视作对方已收到。房客留的是他的原住址的地址,据他说目前在改造/装修,解除合同通知书是寄到对方在合同中留的地址(怕对方暂时收不到),还是寄到出租房,还是两个地方都要寄?
我是房东,房客目前付房租至7/11。合同中规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单方面通知乙方即日解除本合同,没收乙方的保证金,保证金不足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七)乙方拖欠支付租金达3(叁)日的;” 按合同规定房客必须在7/2支付房租。但是目前房客明确表示不会支付,也不搬走。 我到法院立案处咨询
我是房东,因房客逾期不付租金欲与其解约,合同中有以下规定: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单方面通知乙方即日解除本合同,没收乙方的保证金,保证金不足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七)乙方拖欠支付租金达3(叁)日的;” 2.逾期支付房租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每天RMBX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请
房子大概是九十年代爷爷奶奶公司分的。现在户口本里的名字就我和父母三人(户主:父)。房子马上要拆迁了,我姑姑说房子爷爷奶奶分的,这房子她与应我父亲一人一半。她的说法正确吗?(爷爷在世)另外想问下这房子与她有关吗? 现在房子的承租人是我父亲。
合同中约定了“甲、乙双方向前述对方联系地址以挂号信方式邮寄法律文书的,即视为法律文书已经通知并送达对方。” 请问解除合同通知书是必须以EMS的形式寄吗,挂号信可以吗?去立案的话法院认挂号信的形式吗?
租房已有半年,租时房东说夏天电压可能偶尔不稳定。从六月开始空调时开时停,七月初索性停了近一周电,现在看可能是线路出问题,与房东交涉希望退租并协商七月只退半月租金,房东态度恶劣不肯并威胁说八月的都不退!现在我已经报警,警察说只有房东在的时候才能出面调解,我应该怎么办呢?
房东隐瞒其所持房产还存在未到期的租约,将该门面又再次出租给我,现在因为他不跟前租户处理好合同问题,前租户就到门面来闹,搞得我无法正常使用该门面,这种情况下我向房东提成终止合同退回我的押金及租金,但是遭到房东的拒绝,房东拒不承认他跟前租户还存在任何合约的纠纷(事实上房东的确存在跟前租户的合约问题,前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