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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租赁纠纷咨询

租赁纠纷咨询 我是房东,房客目前付房租至7/11。合同中规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单方面通知乙方即日解除本合同,没收乙方的保证金,保证金不足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七)乙方拖欠支付租金达3(叁)日的;”

按合同规定房客必须在7/2支付房租。但是目前房客明确表示不会支付,也不搬走。

我到法院立案处咨询,说是房租付到7/11一般最早7/12才能立案。

如果房客到7/5仍旧不支付房租,我会依据合同规定寄解约通知给他,请问是否合同就是从7/6解除了呢,还是要到7/11才能解除?我现在如果要去立案有没有可能?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tdadsg(上海-浦东新区)
提问时间:2013-07-03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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