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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资纠纷咨询

劳动工资纠纷咨询 我这个月7号从公司辞职,结算工资时老板说因为有一单我经手的合同没有收到结算款,老板跟我说需要我继续跟进,等合同方给我们结算了合同款才给我结算工资,后来合同方一拖再拖,至今未结算,所以我也是至今没有拿到自己应有的劳动报酬。本来按照合同,在收到我们的货物后,需要再7个工作日之内结清合同款。合同方跟我们沟通说因为他那边的设备有损坏,暂时试不了我们的产品(电影院用的疝气灯),要等设备维修好以后才能试产品,然后给我们结算。我当时答复他,这个我不能做主,需要问一下老板。我把这个情况跟老板说了,他答应可以。然后就变成了这种情况(合同方一直拖着不结合同款,老板一直拖着我的工资)。我想请问一下,我老板的这个做法是否有违反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是,我该如何正确讨回属于我的合法的劳动报酬。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ushu0……(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3-06-28 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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