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某村委2002年未经村民代表会议将集体所有的1000余亩荒山(实际内有部分有林地)拍卖与在外工作人员宋某经营,2006年县政府为其颁发林权使用证书。2009年 实施林权制度改革,村民代表以合同不规范.四至不清.拍卖荒山与实地不符为由要求将宋某部分林地使用权收归集体所有,乡政府因宋某持有林权证,未能作出决定,造成该村林改工作无法继续,在经乡政府和县林业局工作人员多次出面调解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村委会经村明代表会决定将宋某经营的870木林地收归集体并下放至部分农户名下,但是县林业局在换发新政的工作中说无法为涉及到的农户下发林权使用证,请问向政府该如何决定
乙方与村组织承包了十几亩的土地用于种植果树,后因经济状况支付不起高额的土地承包金(每年的年底支付),然后乙便转包给丙,转包后乙与村组织的合同关系是否还存在。 在转包期间乙因病死亡,在此种情况下乙的子女是否能继承乙的果园,继续履行与村组织的合同关系。当乙方死亡之后与丙的合同是否继续有效,乙方子女是否应
乙方与村组织承包了十几亩的土地用于种植果树,后因经济状况支付不起高额的土地承包金(每年的年底支付),乙与村组织合同有效的情况下然后转包给丙,转包后乙与村组织的合同关系是否还存在? 在转包期间乙因病死亡,在此种情况下乙的子女不能继承乙的果园,跟村组织的合同关系也就无效了,乙与丙的合同关系也因此终止了,
我是农民,土地承包合同中没有乙方的签字和盖章和手印,土地合同是否有效?
我的耕地承包合同中,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有经办人的签字,但是没有乙方的签字和手印,我的合同和政府备案中的一样,我想咨询一下这样的合同是否生效?
集体林地及林木的承包合同是否生效,求救.....求救...好心人帮帮忙,急..急
1.承包集体林地及林木的合同中已有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农户签字,还剩下四户农户没签字。2.合同中注明(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村委会一份)生产队(简称甲方)也就是我们乙方没有给合同甲方,村委会那份合同就给了,还有分期付款协议书,总的承包金是壹万元人民币,首期付壹仟元人民币,也有几个见证人签了字,农
原因1.开群众会没有通过(没有会议记录)。2.俩个小组长在合同中签了字并且押了指纹,也有90%以上的农户签了字,也押了指纹。但是有一些签字的不是户主。3.承包合同注明本合同一式三份,给了村委会一份,小组那份没有给。急…………..急……………..急……好心人…..好心人
A、B二人是自然人,均无建筑资质,A从别处分包了两栋楼的建筑工程后,又与B(无履约能能力)签订了建筑施工合同,约定65%进度付款,B又以这两楼的名义私刻印章与劳务、建材等供应商签订合同。到两楼快封顶时,由于资金问题,B收取A的进度款后,把其中的一百多万元转走后停工,现B欠第三方材料供应商几百万元左右(A所付款未
某农民于1986年与生产队签订了自行耕地为鱼塘的承包合同,承包期是:如农村承包责任制不变,承包期为长期,并可交落子孙,至1999年,村民提出要将渔塘交回村民小组.请问原承包合同是否有效,村民的做法是否对?谢谢 某农民于1986年与生产队签订了自行开挖耕地为鱼塘的承包合同,承包期是:如农村承包责任制不变,承包期为长期,并可交落
某农民于1986年与生产队(现更名为"村民小组")签订了自行开挖耕地为鱼塘的承包合同,承包期是:如果农村承包责任制不变,土地使用权为永久,并可交落子孙和亲友;至1999年,村民提出要将渔塘交回村民小组,但包括该农民在内的3户“钉子户”没有交出;至2009年11月,该村民小组中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联名,以“原承包合同签订的期限为永
承包者是本村的一名农民,承包合同的内容概括为:“为了开发性生产,接上级指示,在上级的领导和指导下,我队发展开挖鱼塘,由生产队规划,经乡批准,可以开挖;开发性新挖鱼塘合同由86年1月起实施;根据生产队农田每亩粮食征购标准,按水稻田包产给回补助或收费;开挖鱼塘面积超过包干田作专业户,专业户可将本户包干田面积